从“第一线”到“延长线”

  柳州市24个人民法庭站在美丽乡村的“延长线”上,挑起法治服务乡村经济振兴的“大梁”——

 

  随着农业发展的转型、农村建设的转变、农民思路的转化,柳州市人民法庭服务乡村经济的方式也正从矛盾纠纷处理中的“第一线”,向矛盾纠纷前、中、后的“延长线”逐步深入。

 

提前介入:

做农产品买卖的“顾问团”

  

  柳城县砂糖橘皮薄肉脆味甜,蜚声区内外。近年来,砂糖橘市场波动很大,橘价时高时低。由于果商买涨不买跌,果农卖跌不卖涨,导致果农与果商之间纠纷频发。

  柳城县人民法院东泉人民法庭2016年受理收购果纠纷案6件,2017年受理此类案12件。案件虽然判了,但果农、果商都有损失。所以,今年一开春,东泉法庭就提前介入,法官们到砂糖橘农场走访调研,了解砂糖橘种植规模及出售情况。走访调研后,帮忙联系果商到农场,跟果农协商发展砂糖橘种植事宜,积极为砂糖橘种植发展出谋划策。在法官的引导下,20余户果农与果商签订砂糖橘销售合同。

  除了东泉法庭,农产品买卖“顾问团”还有为百香果收购合同签订支招的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四荣人民法庭、为尾叶桉种植承包合同签订把关的鹿寨县人民法院寨沙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作为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农产品买卖纠纷,能避免产生矛盾纠纷,避免矛盾纠纷给种植者、经营者带来打击,避免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实现三赢!”柳城县法院院长张华胜说。

 

案中速决:

当好农业生产的“护航者”

 

  2017年,刚进入早稻收获和晚稻播种的“双抢”时节,鹿寨县寨沙镇村民邓某便带着起诉材料到寨沙法庭反映:村民邓某仁阻碍收割机通行,使自家约2.2亩早稻无法收割。

  考虑到诉讼耗时,为争抢晚稻种植最佳时机,寨沙法庭法官韦铎决定通过诉前调解快速解决纠纷。经过半小时的调解,双方均同意为对方提供便利,不再阻拦对方通行。这时,邓某提出要求:“现在村里的稻田基本收割完,另外聘请收割机师傅单独收割我的田,费用高,要支付双倍的聘请收割机费用。”眼见双方又有剑拔弩张之势,韦铎等人积极协调,联系了熟识的收割机师傅并谈妥价格,约定好收割时间。邓某与邓某仁最终握手言和。

  “时间就是金钱,村里一条路、一袋粮、一头牛引发的斗气官司,看似小事、小问题,但若不快速有效处理,都是影响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的大事。”寨沙法庭庭长马本现说。

  目前,柳州市24个人民法庭全部开设涉农案件办理“绿色通道”:车载法庭、夜间法庭、圩日法庭、假日法庭开进村,38个乡镇、105个村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联合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等,对农业领域因种植、营销产生的纠纷依法快审速调。

 

判后普法:

成为法治扶贫的“送宝人”

 

  今年322日,融水县罗洞二级公路的施工者都收到一份特殊的司法建议。法院在司法建议中借助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整理出道路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罗洞二级公路施工3个月以来,工人将挖出的泥土碎石就近倒在路旁,使10余户村民种在路边的杉树不同程度损坏。这样的案件,在罗洞二级公路施工期间,四荣法庭接到不止一起。“诉讼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法官叶慰勤意识到,“只有让工人充分了解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才能有效避免触碰法律雷区。”于是有了前述工人人手一份司法建议的场景。

  2015年,融安县法院大良法庭开设广西首家免费“法律超市”,提供书籍资料借阅、法律宣传咨询、人民调解等司法服务项目。“有一次我和客商签订了葡萄买卖合同,但价格低了,我便想把葡萄卖给另一个出价更高的客商。幸好当时过来咨询,不然我将面临双倍赔偿。”融安县大良镇村民何意君回忆道。

  近年来,柳州市法院把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支点,积极开展庭审进乡村、法治宣传进万家等活动,让田间地头成为乡村普法的大课堂。“乡村经济的发展不仅要财通、路通,更要参与发展的每个人思想通,其中的重点就是要提高大家的法律知识水平。矛盾纠纷少了,和气自然生财!”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闭文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