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学会召开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
本报讯(辽研)7月18日,辽宁省法学会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在东港市召开。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省法学会第一副会长国长青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对四年来法学会系统基层法治建设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丹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延春出席会议并致辞。省法学会秘书长毕征主持会议。省法学会机关处室负责人、各市法学会负责人,部分县区法学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辽宁振兴发展和全省政法工作的要求,对2014年省法学会推进“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以来经验做法进行交流,对法学会系统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再部署、再推进。东港市法学会等10个单位在会上发言。与会人员还实地考察了东港市北井子镇法律顾问站。
会上,国长青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各级法学会干部要不断提升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提升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善于从政治上分析、解决问题,把“百千工程”真正建设成为党的政治工程。
国长青说,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清远经验”等好的经验做法,创造性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打造辽宁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特模式,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辽宁智慧”。要紧扣中心,把握重点,推动“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持续深入开展,第一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有机结合;第二要紧紧围绕基层治理和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开展工作;第三要善于协调聚力、借搭平台开展工作;第四要进一步提振士气精神。
院国强总结了“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开展以来的主要成绩与收获。四年来,全省基层法学会干部队伍解放思想,健全组织体系,拓展工作域面,创新了模式,搭建了平台,整合了资源。
院国强提出下一步重点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要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党组建设;持续推进县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切实抓好县级法学会工作载体平台建设,抓好“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要抓好经验总结和典型树立工作;要进一步抓好法治实践基地建设;要大力抓好法律顾问站建设,把法律顾问站建设成为“畅通社情民意的渠道和百姓的连心桥”“百姓家门口的法律顾问和法律学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减震器”“推进辽宁法治建设的加油站”和“法学会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法学法律资源的集合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