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宝安法院 创新推进“执转破”
本报讯(记者池泽梅 通讯员吕静 刘征) 从2015年开始,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安法院)就率先尝试将“执转破”机制引入倒闭企业的处置,逐步探索出了具有宝安特色的“执转破”工作新模式,为服务辖区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以及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提供了良好助力。据统计,3年多来,该法院共移送“执转破”案件64件,破产立案受理44件,已经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的11件,涉及的执行案件有7342件。
所谓“执转破”,就是执行法院发现被执行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经当事人同意,执行法院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程序,通过破产来化解相关矛盾纠纷。
2015年初,宝安法院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直接指导下制定了《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移送破产流程指引(试行)》,使“执转破”程序有了具体的操作性规范。2016年12月,宝安法院出台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关于为宝安勇当“四个全面先行区”全面建设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2018年初又出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关于为宝安加快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典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提出畅通破产企业法人执行与破产程序的流转渠道,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经济转型升级,将“执转破”工作上升到了全院战略性高度。2018年6月1日起,宝安法院按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要求,开展“执转破”案件的试点管辖——辖区内债务人财产价值不足一亿元人民币的“执转破”案件。
位于宝安航城工业区的松晖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晖公司)因经营不善等被迫停业,继而引发1384宗案件经诉讼或仲裁后相继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宝安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该公司名下的财产除了3000多元银行存款和机器设备拍卖款外,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其400多名员工被欠薪。该法院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将松晖公司执行案移送破产审查,从而直接消化执行积案1384宗,职工债权依法得到优先受偿,有效利用破产程序打通解决了执行难问题的“最后一公里”。该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7年全国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宝安法院立足基层实际,主动调整思路,以更主动的姿态和先进的理念走出了一条新路径,其“执转破”的探索被评价为服务供给侧改革的生动实践和基层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