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检察机关通报2017年金融检察工作
北京检察机关通报2017年金融检察工作
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呈增长态势 信用卡诈骗案件占比最大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7月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金融检察工作。201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889件1342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820件1480人,和2016年相比,受理案件数量增长4.33%,涉案人数增长20.03%。其中,非法集资案件呈增长态势,信用卡诈骗案件以392件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47.8%,位居第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302件,占比36.83%,数量位居第二。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姜淑珍介绍,201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审查逮捕案件428件817人,审查起诉案件302件817人,与2016年相比,分别上升26.63%和40.47%;受理集资诈骗审查逮捕案件35件60人,审查起诉案件40件125人,与2016年相比,分别上升94.44%和14.29%。
姜淑珍表示,北京市检察机关2017年受理的金融犯罪案件数量前十名的罪名分布变化不大,仅出现小幅调整。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等数量明显上升,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数量下降。案件区域分布仍相对集中。以审查起诉案件为例,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拥有CBD等商务区核心区的朝阳区,受理案件200件,占全市案件的66.23%;在信用卡诈骗案件中,西城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9件,占全市案件的30.36%。
据了解,201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主要呈现四大特点:一是打着“互联网金融”等新热点名义的犯罪增多,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金融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二是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持续增长,诸如“e租宝”案等大要案有所增多,追赃挽回损失难;三是利用信息优势进行证券犯罪的嫌疑人从以往自我建仓操作逐步升级,多采取信息传递方式,让他人进行实际交易,因此证券犯罪尤其是在“老鼠仓”案件中共同犯罪数量较多;四是金融犯罪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领域,还出现了新类型金融犯罪案件,比如,西城区检察院办理了全国首例违法运用资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