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法学专家专题研讨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改革中的法律问题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6月21日,浙江省法学会主办了一场法学沙龙,专题研究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中的法律问题。
嘉兴学院文法学院院长欧阳仁根教授在作“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中的法律思考”主旨发言时阐释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类型、股份合作社的性质,以及农村集体资产入股随之而来的成员主体资格确认和合作社如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等问题。
与会人员围绕沙龙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展开研讨。致公党嘉兴市委会专职副主委陈卫红认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权能有待进一步拓展、股份价值确认难等问题,亟须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建议通过信息化管理,改变运行机制,引进职业经理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丁关良提出,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股权性质应当与公司股权基本相同,允许流转,股份合作社是种过渡模式,但符合我国目前发展阶段;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教授马永双认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要明确股权主体,明确权能体系,通过立法固化实践成果,浙江可先行先试制定相关条例;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教授贾爱玲认为,农村集体资产确权过程中村书记、村主任的裁量权较大,缺乏有效规制。
与者专家学者为完善产权制度推进浙江省农村改革献计献策,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意见。
此次法学沙龙由嘉兴学院文法学院、浙江省法学会合作社与农民权益保障研究中心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