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建共享单车监管服务平台
如何从地方立法的角度管理共享单车,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5月30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提出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实行动态管理。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维萍指出,共享单车的飞速发展给市民带来便利,同时也使乱停乱放、无序发展、挤占公共资源等问题突出,有多位委员提出要加强管理。为此,法制委员会作了专题调研。结合2017年国家和本市对共享单车的指导政策,认为有必要明确使用者、租赁企业和政府部门三方权利义务关系,建立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格局。
根据草案二审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秩序。草案二审稿明确,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对乱停乱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规范停放;情节严重,且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立即实施代履行,将违法停放的自行车搬离现场,并对经营企业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