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8年度“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全面启动
本报讯(记者王琪钧 □曹守娟 通讯员刘传康) 5月31日,青海省2018年度“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启动仪式在该省多巴强制戒毒隔离所举行,标志着青海省本年度“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全面展开。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张谦出席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法学会副会长刘伯林主持,团省委副书记何跃君出席。
张谦指出,“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是中国法学会打造并在全国推广的法治宣传品牌活动,是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服务于“普法教育”却不局限于“普法教育”,有自己显著的特点。2018年各级组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注重发现、总结各自开展活动中的创新性、经验性做法,使其成为可复制推广的活动品牌,切实推进基层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深化“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张谦强调,开展好青海省2018年“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一是做实活动保障,推动活动常态化。要切实加强工作保障。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共青团组织、法学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实现资源互补、互通互助、共同发展的工作目标。各级组委会要将“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与司法厅、财政厅联合开展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主动进行衔接,确保“基层行”各项活动顺利开展。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组委会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分工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牵头组织单位、协助配合单位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活动的协调、筹备组织工作,做到环环相扣,真正把活动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全省上下层层落实、协同推进。
二是紧扣宣传主题,增强活动实效性。重点围绕宣传解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广泛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宣讲民法总则主要内容和宣传推广“枫桥经验”在青海落地生根。
三是把握工作特点,促进活动品牌化。注重“三个结合”(即务虚与务实相结合、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及时发现、总结各自开展活动中的创新性、经验性做法,使其成为可复制推广的活动品牌。
启动仪式上,何跃君向青海省2018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服务团成员授旗;省法学会向戒毒人员捐赠了法律、人文、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图书;多巴戒毒所的戒毒人员通过自编自导的手语操、舞蹈、乐队合唱等文艺节目,集中展示了戒毒人员的矫治成果。
启动仪式结束后,活动主办、协办单位组织律师代表为戒毒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与会领导和工作人员参观了多巴强戒所戒毒展馆。
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省戒毒管理局、省多巴强制戒毒隔离所有关负责人,全省2018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服务团部分成员,多巴强戒所全体干警及戒毒人员,新闻媒体记者近千人参加了此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