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较法立场下的中西法文化
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人博所言:“这本小册子算是我们学术上的青春记忆,我们很多人都是从这些文字中走过来的。”重读我国著名法学家梁治平先生的《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一书感触颇深。
20世纪80年代,国内“文化热”方兴未艾,受此影响,一些法律研究者将文化纳入到学术研究视野,梁治平先生是这一时期的杰出代表。该书由作者在1985年至1988年期间发表于《读书》杂志的十几篇文章结集而成。虽然本书只是一部文集,但全书以“用法律阐明文化,用文化阐明法律”为研究范式,集中展现了作者对中西方法文化和历史传统的关切和思考。
在本书中,作者基于比较法的立场,用法律阐明文化,用文化阐明法律,深入浅出地辨析了“法与刑” “律法与法律”“道德之治与法治”等宏大的法律命题以及这些命题背后的法律观念和制度差异,并据此认为这些观念上的不同以及所导致的不同制度安排,也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西方法治发展的不同走向。
注重辨异研究是本书的一大特色。既有微观层面的辨异,也有宏观层面的辨异。比如对“法”中西语义的辨异,对中西方“礼法之治”与“法律之治”的辨异。既有字词的辨异,也有制度和意义的辨异。在某种程度上,作者对不同法文化视野中的法律概念、法律制度和法律传统的辨异,是其法律文化研究的核心。例如在《海瑞与柯克》一文中,作者通过对海瑞与柯克两人对待君主的态度、对法律的看法和个人的命运三方面的比较,全景式地展现出中国法和英国普通法的不同,海瑞依赖的是“礼”,柯克捍卫的是法。中国社会以义务为本,没有权利概念的伦理文化,但英国是以权利与义务为基本分配手段的西式私法文化。
此外,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从词语的语义内涵出发,首先分析字、词本身。在书中,作者从“法”“律”“刑”“治”“礼法”等词语本身着手,透过这些特定词语的产生过程和语义流变,展示出了不同民族特定时期的历史文化特质。在作者看来,语言与文化的关系密不可分,一个民族的词语往往浓缩了这个民族的经验。在“法”辨一文中,作者以详实的史料为基础,通过对中西方不同语言中“法”的不同语义分析,探究了两种法律传统和法律观念的差异,并通过对这种差异进行文化上的“索隐”,论述了不同民族历史进程和价值取向的不同,以及中西文化之间的区别,通过追溯国家的起源和不同人群的早期经验,力图说明这种差异的由来。最后,文章还讨论了中国传统法律观念在历史上的展开及其制度化,指出在一个西方化的近代法律体制建立之后,传统法律观念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巨大影响等。
徜徉于此书,我们惊叹于作者的智慧和才情,折服于作者文笔的灵动洒脱。作者以一种中国文人散漫的笔触,为我们描画出一幅法律文化的“中国图景”。尽管这种学术立场,以及对不同法律概念、制度和模式等进行辨异的研究范式,曾受到邓正来等严肃的批评。但这丝毫不能影响本书对于万千法律人法学启蒙的意义。笔者认为,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法律文化论的“边际效用”更为突出。
(作者系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2017级研究生。本文指导教师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梁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