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约车新规考核平台和司机
近年来,注册门槛低,无资质网约车屡禁不绝,一直为社会公众所诟病。为保障乘客安全,交通运输部制定规章,拟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将有失信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及驾驶员列入重点考核名单。
建失信黑名单 保障乘客安全
网约车新规考核平台和司机
6月1日起,由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首次将网约车平台和网约车司机纳入出租汽车服务考核体系。
此前,交通运输部在5月11日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针对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员无牌照经营、无证上岗、线上登记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运营不一致等情况,将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将有失信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及驾驶员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在郑州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告破后,滴滴平台进行自我整顿,各地政府职能部门也接连下发文件整顿网约车市场,但依然有司机顶风作案。比如:有网友在网络上爆料自己被滴滴快车司机跟踪,线下司机、车辆与线上不符等。
有证照网约车司机极少
根据去年滴滴出行发布的《新经济,新就业——2017年滴滴出行平台就业研究报告》,2016年6月到2017年6月,有2108万人在滴滴平台获得收入,包括滴滴平台内的顺风车车主、快车、专车及代驾司机。
但2018年2月9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各地网约车驾驶员证仅发放23万多本,车辆运输证14万多本。这与仅滴滴出行一家企业公布的2108万人通过滴滴平台获得收入数据形成强烈反差。
郑州空姐乘坐滴滴平台顺风车遇害案发生后,引发了大量网友对顺风车司机对乘客的个性化标签和评论功能的讨伐。由此,不少地方政府也陆续展开了对网约车平台司机的背景筛查工作。
据媒体报道,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多部门约谈滴滴、神州、易到等网约车平台,经公安部门排查,深圳市网约车司机中发现有吸毒前科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
事实上,早在2016年由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第14条就已经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暂行办法》并未规定无性犯罪记录。但滴滴司机猥亵乘客消息频频可见。近年来,女乘客被滴滴司机强吻、触摸甚至强奸等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六一儿童节期间公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第一起便是网约车司机猥亵9岁儿童乘客的案件。
此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也曾披露过滴滴车主犯罪情况,其中因纠纷、口角引发的故意伤害罪在车主涉刑案件中发案率最高,且出租车、专车、顺风车等均有涉及;强奸、猥亵等在顺风车车主较集中。
郑州空姐乘坐滴滴平台顺风车遇害案发后,滴滴出行在5月12日将顺风车服务下线整改,在其公布的阶段整改措施中,滴滴表示其目前已和公安机关合作对注册司机进行背景筛查,防止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犯罪记录的人进入平台。
失信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
5月31日,滴滴出行进一步发布滴滴整改及安全升级工作进展更新情况。针对顺风车业务,滴滴将此前备受诟病的个性化标签和评论功能下线,司机、乘客个人信息和头像也都设定为仅自己可见,外显头像全部为系统默认虚拟头像,并暂停接受22点至6点期间出发的订单。
线上线下人车不符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目前监管部门和网约车平台整治的重点。对此,滴滴宣布平台已研发并上线大数据识别模型,对识别出的人车不符进行核查,一经核实马上封禁。同时采用人脸识别技术,顺风车车主每次接单前必须进行人脸识别,快车也已经在部分城市上线每天出车前司机人脸识别功能。
但滴滴也表示,由于人脸识别技术本身还处于发展完善过程中,其在通过率、准确率等方面需要不断优化迭代,海量、高频的人脸识别增大了用户使用时的困扰。“我们将继续优化人脸识别技术,尽快做到快车、专车、豪华车全量上线。”
郑州空姐遇害案发后,政府监管部门迅速反应,下大决心规范网约车市场。如《征求意见稿》规定,线上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不一致,情节严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将被认定为“失信”行为。
近年来,注册门槛低,无资质的网约车屡禁不绝,一直为社会公众所诟病。至今,该问题也未得到有效解决。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未取得平台、车辆、驾驶员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将被列入黑名单。
此外,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情节严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违法使用或故意泄漏乘客个人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等,都将被认定为“失信”行为。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已经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且在6个月内拒不改正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对于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失信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直接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同时,交通部还将在“信用交通”网站上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并未出现异议的,名单将在“信用交通”网站、地方政府信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等地向社会公众发布。
三方面保障乘客安全
对于如何保障乘客安全的问题,在5月24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椿提出了三方面举措:要加强事前准入把关、落实平台公司承运人的主体责任以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在加强事前准入把关方面,王绣椿表示,有关各方和企业应该严格落实《暂行办法》中关于对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准入许可要求,尤其是加强对驾驶员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背景情况的核查,防止不合规的企业、车辆和人员进入行业,守住安全底线,从源头上保障安全。
根据6月1日起新施行的《办法》,网约车新业态已纳入出租汽车服务的考核体系,明确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底线。网约车平台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责服务、社会责任及加分项等6类19个项目相应的考核指标。
网约车司机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及运营服务等。对于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或者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均为B级,及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综合得分有两次以上被计至3分及以下的情况等,驾驶员将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并录入相应数据库。
在落实平台公司承运人的主体责任方面,王绣椿说,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承运人,应组织驾驶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平台公司应该保证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取得合法营运资质,同时还应通过微型定位、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保证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一致性。
从目前情况来看,全国各地监管部门和网约车平台还处在开展清查车辆和司机背景、查处非法运营的网约车阶段,各地均有大量违规账号被封停。对网约车平台和司机的考核工作进展成效还有待时间观察。
对网约车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王绣椿强调要发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作用,强化信息化监管,同时要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体系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