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

  本报讯(记者冯雷 □王璐) 近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西安举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人大法制委会主任委员何少林作的关于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此次修改共涉及46个条文,有16处属于上位法修改后,陕西省需要作出相应修改;21处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14处与上位法精神一致但表述不规范等。

  会议还听取了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贾治国作的关于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贯彻中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增加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对见义勇为主管部门,见义勇为行为举荐、申报制度,见义勇为奖励标准、合法权益保障等有关规定进行了完善细化。

  受陕西省政府委托,省气象局副局长杜毓龙作了关于陕西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报告指出,陕西省气象灾害综合防范能力不断提升,成效显著。但也存在着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等三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要努力构建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惠及民生的陕西气象现代化体系目标,以及确保目标实现将重点抓好的五个方面的工作。

  受陕西省政府委托,省外办主任姚红娟作了关于该省友好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陕西省国际友城工作有效发挥资源优势,服务国家总体外交部署,拓展友城间交流合作领域,全方位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为促进人民之间友好往来,促进陕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四个方面的工作,使友城工作在发展陕西与世界各国城市间友好关系等方面发挥更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