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检察院 护航侦监工作 健康发展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石浩) 近日,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多措并举保证侦监工作持续绿色健康发展。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到有罪证据、无罪证据并重,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捕”原则。对不捕案件和捕后可能判轻缓刑案件建档立卡,做到数字清、底子明。改进工作方法,注重沟通协调,整合办案资源,成立专业化办案组。

  重视监督案件数量的集约化增长,着力改变只看监督数量不问监督质量的监督模式。按照“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要求,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配合。突出重点,持续发力,有序推进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打击破坏林业资源犯罪等专项活动。加强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工作,严格落实检察官监督办公室派驻工作要求。畅通线索获取渠道,扩大案件信息来源。

  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和联席会议两项机制的沟通协调能力,引导侦查人员转变侦查理念,构建以客观证据为核心的证据体系。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者定性有争议的逮捕案件,建档立卡跟踪监督。经常性听取公诉部门对逮捕案件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捕后公诉部门因事实和证据问题退查的案件进行动态跟踪。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证据审查和分析判断能力。压紧落实责任,助推侦监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