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企业枫桥经验”

  “企业枫桥经验”,是运用“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原理,以构建和谐企业关系、平安企业运行为目标,采取调解、仲裁等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化解企业内部及涉企矛盾纠纷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在其初创时期,主要以解决乡村矛盾纠纷为重心。随着新时代我国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总结提炼升级版“枫桥经验”以适应城市生产生活发展需要显得颇为重要。目前,浙江诸暨市有13万余家企业,且多为劳动密集型。他们在吸纳大量劳动力的同时,内部矛盾纠纷也频频出现。近年来,诸暨市进行有益探索,明确提出了“企业枫桥经验”的命题,并将其纳入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之中。

  所谓“企业枫桥经验”,是运用“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原理,以构建和谐企业关系、平安企业运行为目标,以企业员工为基础,加强党建引领,促进人心凝聚和科学决策,着眼于企业安全和社会责任的履行,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嵌入企业综治平台,打通企业内部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之间的工作体制,采取调解、仲裁等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化解各类企业内部及涉企矛盾纠纷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把安全、社会责任

融入企业管理和基层治理

 

  首先,以平安建设为目标保障企业平稳运行,建立企业安全运行防控网络,不断提升企业自身防控能力。构建政企联动的安全防控机制,结合“平安诸暨”建设,以维护企业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企业主动对接市政府、公安局和司法局,建立联动、联保、联防协同机制。

  例如,诸暨供电公司推行政策处理镇乡包干机制,每年年初召开电网建设协调会,把电网建设的政策处理、前期工作纳入属地镇乡(街道)责任制考核,及时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建立警企长效合作机制。在灵绍特高压绍兴换流站成立浙江第一家“特高压警务室”,由诸暨市公安局派驻2名警察和3名协警常驻办公,指导工程项目部加强内部治安安全防范、排查、协调处置安全隐患和涉电矛盾纠纷,防止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成立公安供电联络室,依法查处破坏、盗窃电力设施以及窃电、收购和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指导供电企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化解供电企业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

  其次,以合作共赢为导向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优质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对口帮扶工作。例如,富润集团《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简称《六十条》)强调“让经营管理技术骨干通过辛勤劳动富起来,但不能让职工群众穷下去”“职工的事,最小也是大事”。为帮扶弱势群体,1996年富润成立了“困难职工基金会”,迄今共募集资金2300余万元,累计捐款13万多人次,救助特困、困难职工1.8万多人次,救助金额2000余万元,成为职工抵御困难的坚强后盾。洁丽雅集团打造产业援疆项目,创新性地破解少数民族地区“用工难、培养难、融合难”三大难题,实现了“稳定就业、稳定质量、稳定企业、稳定社会”的良好社会效益,开辟了一条在欠发达多民族地区产品质量品牌建设的新路径。截至2017年底,洁丽雅已安置就业3000多人,其中少数民族员工近2000人。

  

以企业综治平台为载体

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

 

  近年来,诸暨市全面加强“企业综治中心”平台建设,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导向,全面整合公安、司法、民政、人社、信访、法院等资源,建立协作配合、便民利民的企业综治平台。建立平台实体化运行机制,做到了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矛盾纠纷联调,通过多种方式、手段和方法,有效化解了涉企各类矛盾。“电力综治中心”是诸暨市首家集企业综治中心、信访接待室、矛盾调解室和电力践行“枫桥经验”展示于一体的综合办公区。

  首先,构建矛盾纠纷评估类型化处理机制。诸暨供电公司实施差异化风险管理策略,对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进行归类,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置措施与预案,即将电网运行中的社会风险划分为意识缺失型、技能缺失型、利益冲突型和违法违规型四大类。对于意识缺失型,开展现场教育,引导公众参与高压线附近的危险行为的监督。对技能缺失型,建立对接机制,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风险防范培训,保障施工作业中的电网安全。对利益冲突型,整合农林部门、地方村委、农户多方资源,将高压线附近的苗木改种低矮经济作物,同时从源头上减少大棚使用的种植方式。对违法违规型,依托“平安诸暨”建设,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共同治理威胁电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对电网外力破坏从被动防御向主动预防的转变。

  其次,创新矛盾纠纷主体之间的沟通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由沟通不到位、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引起的矛盾和纠纷。例如,富润集团制定了主要领导联系制度。职工有建议、呼声、要求或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问题,可直接向集团主要领导反映。对职工的来信、来函、来电,企业负责人都要及时处理,还要及时登记存档。诸暨供电公司在施工建设现场设置居民投诉办公室,接待施工阶段的信访和投诉,及时掌握并管理施工过程对居民的影响。通过及时、细致的沟通解释工作,使得村民逐步消除了对换流站建设的抵触情绪,赢得了公众对电力工作信任和支持。

  再次,建立矛盾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富润集团《六十条》内容涵盖职工工作、生活管理、家访慰问、劳动管理、民主管理等。对职工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碰到的各种问题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结婚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集团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和集体协商小组,依法推行、监督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自2012年以来,该集团依法调解劳动工资、劳动安全等劳动争议案50多件次,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步森集团是最早建立综治工作站的诸暨民营企业,其积极探索了“综治进民企”,出台《步森集团内部纠纷调解处理规定》,建立了四个层次的调解网络。根据该规定,对于在本公司区域内(含车间、宿舍)发生的员工纠纷,应遵循自下而上、直接调解处理的原则,即员工纠纷先由纠纷当事人所在车间(部门)主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移送保卫科调解,分公司保卫科调解不成的送集团保安部调解。对于公司区域外发生的本公司员工之间的纠纷,参照上述原则调处。在各治调小组下面,又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纠纷信息员,各类纠纷被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了“小事不出班组,一般纠纷不出车间,矛盾不上交”。近年来,步森集团综治工作站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其已连续10余年未发生一起劳资纠纷,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力而引发的“两转”案件等。

  (褚宸舸系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鹏、史凯强系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