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非公企业落实2018年首批转移南疆富余劳动力就业岗位
本报讯(记者王萍 □范雪慧 王丽)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非公有制企业第一批已落实64家企业2119个岗位转移南疆富余劳动力就业。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联了解到,自治区工商联根据各商会上报的岗位计划和输出地与企业自主对接岗位计划,对用工企业岗位信息认真核查,第一批落实64家企业岗位2119个,其中转移到乌鲁木齐市1884人、昌吉回族自治州173人、克拉玛依市62人。第一批转移喀什地区735人,和田地区1384人。
新疆非公有制企业将做好用工需求的统计、汇总、报送等工作,并加强与转移就业输出地和用工企业的前期沟通对接工作,结合就业人员的特点和技能特长,将转移就业人员科学配置到合适的岗位上。
去年,自治区实施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计划,共有4.7万人实现疆内跨区域转移就业,其中非公有制领域完成了2600余人的转移就业,超额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