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举办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会

  本报讯(皖研) 近日,安徽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联合省律协行政法专委会、六安市律协行政法专委会在六安共同举办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专题业务培训与典型案例研讨会。安徽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部分理事、省律协行政法专委会和六安市律协行政法专委会部分委员以及来自全省部分中基层法院行政审判法官、律师、专家学者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程琥作《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及《行政协议认定与案件审理若干疑难问题》专题讲座。程琥对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基本遵循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对行政协议的识别标准、受案范围、法律溯及力、起诉期限、审理标准、法律适用、裁判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厘清。程琥还利用课间及课后休息时间与参会人员交流互动,对参会人员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受到普遍好评。

  研讨会期间,与会人员还就“未征地先拆迁行为导致的补偿标准适用”“股东以不动产出资但未履行过户手续,强制拆迁时,行政相对人如何确定”等七个主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现场气氛热烈,精彩纷呈。与会人员紧紧围绕研讨会主题,从各自角度发表了许多富有建设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法院审理相关案件裁判标准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方案,对行政法学研究理论和实务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会人员普遍表示,通过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开阔了视野,启发了思路,为行政法学研讨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