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菏泽市第一次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揭晓
本报讯(记者常明 □时圣银) 近日,中共菏泽市委政法委员会、菏泽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菏泽市法学会联合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市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活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市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面向全市范围征集法学优秀成果,共收到申报成果78项。
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回避的原则,由有关单位推荐的法学、法律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专家分别评审、逐篇打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共评出33项优秀成果。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正智、李维、陈卫华、徐龙震的《故意杀人案件审判疑难问题与实践》等5项成果获得一等奖,菏泽学院政法学院王念哲的《青少年激情犯罪及其预防》等10项成果获得二等奖,鄄城县人民法院丁新华的《房屋征收决定能否收回土地使用权》等18项成果获得三等奖。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推动全市法学研究繁荣发展,进一步激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于法治菏泽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动法治菏泽、平安菏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评奖结果已由市委政法委、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法学会联合发布表彰通报,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获奖成果将重点推荐参加全省法学优秀成果奖、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