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枣庄市部署开展“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
本报讯(鲁研) 根据中央和山东省有关要求,4月27日,山东省枣庄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六部门联合印发《2018年“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对2018年“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法治宣讲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抓好任务落实,推动法治宣讲活动深入开展。要增强法治宣讲活动针对性实效性。要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宪法修改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为重点宣讲主题,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基层社会主要需求,坚持分级分类宣讲,组织开展法治宣讲“进镇街、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村居”活动,做到基层需要什么就宣讲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读什么,让干部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要加强法治宣讲活动督导宣传。市组委会办公室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将活动情况纳入“平安枣庄”建设检查考核。要不断创新宣讲方式,开展座谈讨论、问答交流、研讨互动式学习,提倡“以案释法”宣讲,使宣讲活动更贴近实际、更接地气。要加强宣讲活动的宣传,不断提高“法治枣庄百人宣讲”活动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