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学者探讨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风险与刑法应对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5月3日,由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等主办的第十四届上海市刑法学博士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举行,论坛围绕“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风险与刑法应对”主题展开研讨。

  在探讨“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风险与刑事责任”议题时,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生张俊英、东南大学刑法学博士生王耀彬和上海交通大学刑法学博士生陈叙言分别就“人工智能发展的类型化与刑事责任”“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战略背景下刑法的功能定位”和“人工智能对刑法理论的突破”等课题做了深入阐述。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高院专家对此进行了评议。

  在探讨“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风险与法律应对”议题时,华东政法大学社会法学博士生刘兆光、复旦大学刑法学博士生裴长利和浙江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季若望分别就“人工智能时代的就业隐忧与法律应对”“人工智能体刑事主体资格探究”和“智能汽车侵权问题研究”等课题作了深入阐述。华东政法大学的两名教授对此进行了评议。

  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刘宪权谈了他对人工智能法律应对的思考。刘宪权分别从智能机器人的类型、强人工智能时代是否会到来、应该如何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刑事风险进行规制、怎样规制等方面作了阐述。他认为,强人工智能时代必然会到来,且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刑法学者不应该无动于衷,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更不应该面临危险而束手无策。应提前预想到在人工智能时代可能面临的“内忧外患”,提前明晰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风险,明确不同类型的人工智能产品的法律特征和法律地位,并就我国刑法应当如何合理应对人工智能时代所带来的刑事风险展开具体的分析与讨论,前瞻性地研究刑法应对措施。

  论坛上,律师界代表和企业界代表表示,律所和企业能够在人工智能刑事风险和刑法应对的研究中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促进产学研的紧密联系和深度融合。

  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高度肯定了这次论坛的理论价值及实践意义,并用“未来已来,脑洞大开”8个字对论坛内容作了概括。他认为,凡事预则立,对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的探讨并非杞人忧天,而是未雨绸缪,非常有必要。

  这次论坛吸引了上海市各法学院校以及浙江大学、东南大学等外省市高校的4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复旦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多名学者,以及检察院、法院系统的多名专家也参加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