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治观念做守法小公民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刘露) 近日,为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减少青少年犯罪,江苏盐城响水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法庭和关工委部门一道赴响水县黄圩镇中心小学,为600余名学生开展普法宣讲。

  响水县人民法院关工委主任王维元为同学们传达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并且结合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例如敲诈勒索、打架斗殴、校园欺凌以及因网络聊天等引起的冲突纠纷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帮助同学们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最后王维元还给同学们提了几点建议,希望他们不断学法、知法、用法,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远离违法犯罪行为。此次普法宣讲获得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纷纷表示要从小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

法院能否执行被执行人的种粮直补款?

问:

  20167月,张某因邻里纠纷被李某打伤,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经法院判决,李某应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合计2万元余。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被执行人李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179月,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李某账户上到账3000余元种粮直补款。请问法院能否强制执行该种粮直补款?

读者:方莉

答:

  对于被执行人的种粮直补款,可以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农民的种粮直补款及其他各种补贴款是政府为了提高农民种地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降低农业成本而发放给农民的专项补贴。在这些补贴款没有发放到农民账户上仍在财政部门时,确实是属于专款而不能予以强制执行。但在该款项从财政部门划拨到农民账户上以后,就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了。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直接予以冻结、扣划。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孔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