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集结号 进军新时代

  20171018日至24日,举世瞩目的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这是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大会,也是中国司法新时代来临的见证大会。今年115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人民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28日,内蒙古自治区李纪恒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对做好自治区政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高院杨宗仁院长在学习习主席35日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讲话时也表示,内蒙古法院系统要充分发扬草原“红色文艺轻骑兵”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优良作风和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在乌兰察布市步入“航空时代、高铁时代、大数据时代和大物流、大旅游、大开放时代”的历史新起点,乌兰察布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也吹响了进军新时代的集结号角。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是法院人的职责所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乌兰察布法院人信心满怀,决心为自治区提供乌兰察布法治智慧、乌兰察布法治样本,为促进地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维护乌兰察布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更大的贡献。

  走进新时代,也就意味着新作为。党的十九大引起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乌兰察布法院全体党员干部表现出了极大的学习热情,十九大精神成了大家日常的热门话题。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必将有效激发全体干警的工作热情,有力推动乌兰察布人民法院的全面建设。  

  法院作为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法院工作的最高准则。乌兰察布两级人民法院坚持领导走在前,带好头。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每一位干警都要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三个一以贯之”深思熟记,深刻领会,并在今后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院党组中心组多次集体组织学习讨论党的十九大精神,并扩大到各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传帮带。

  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当中,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曹锋副校长以“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时代要有新作为”为题,做了十九大专题辅导,全体干警深受启发,受益匪浅。通过灵活多样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学习宣传活动,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乌兰察布人民法院深入人心,成为法院每一名干警的行动指南。

  随着学习的深入,全体干警的司法能力得到了强化,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以先进文化的引领,也使得法院文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建成了院史馆和廉政室,编纂出版了《乌兰察布市法院志》。

  针对法院案多人少,工学矛盾突出的特点,我们把应知应会的十九大学习内容,挂到法院内网、发布到微信工作群、张贴到楼道醒目位置、印发到干警手中,供大家见缝插针学习。按照党的十九大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司法行为,要求党员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努力践行党的宗旨,延伸司法服务,竭尽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每一名法官都享有相对独立的司法审判权,如果他们思想政治不坚强,党性观念不牢固,就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裁判,那将会极大损害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心。我们必须把党建和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放到重要位置,坚持不懈抓紧抓好。要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教育全体党员法官做法治中国建设的引领者。带头尊崇法律,正确适用法律,把每一个司法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去年全年,乌兰察布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28113件,同比上升1112%,审结24690件,同比上升927%,结案率8782%。乌兰察布市两级人民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依法审理各类案件的务实态度,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感谢信和锦旗。

  在十九大精神的引领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提升案件质效为重点,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统筹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创新,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在岗位上,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在细节上,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始终保持法院正确政治方向。乌兰察布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在新时代有新姿态,在新征程有新作为,在新航程有新突破。

  (作者系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