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法学会三举措推动全区法治建设
本报讯(记者黎志飞)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法学会了解到,该法学会自2016年12月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探索实施规范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学会“法律智库”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强化机制创新,落实“四大”工作保障、强化顶层设计,建立“五项”工作制度、强化规范管理,统一“六步”工作流程等举措推动全区法治建设。
游仙区法学会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好“四大保障”,确保工作常态化。首先是落实组织保障。该区成立了以游仙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任组长,依法治区办、维稳、信访、法学会等综合部门负责人和法院、检察、公安等法律实务及研究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其次是落实机制保障。领导小组组织该区维稳、信访、司法、法学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化解信访积案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了《法学会会员参与化解信访积案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印制了《法学会会员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手册》,为会员参与化解信访积案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工作指南。再次是落实经费保障。2017年游仙区财政为法学会解决组织经费6万元,从维稳应急专项资金中安排30万元作为会员参与化解信访积案的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并明确每年所需经费根据工作实际纳入财政保障。最后是落实阵地保障。该区为法学会会员协调落实200余平方米的活动场地和图书阅览室,添置法律法学专业书籍260余种(本),举办了首届法学会会员书画摄影优秀作品展,为其提供了研讨学术、业余休闲的便利和机会。
游仙区法学会着重建立“五项制度”,确保工作运行有序。一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由该区信访局通过比选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法学会参与游仙区的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由游仙区法学会选聘25名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专业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学会会员、相关专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法律顾问团,向信访群众提供免费咨询。三是建立信访代理服务制度。由涉案当事人在法律顾问团中自愿选择具有法学会会员身份的执业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作为代理人,为其提供免费服务,实行专案专人。四是建立信访代理报告制度。代理人摸清情况后,向游仙区法学会报告相关工作,游仙区法学会委托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对信访事项进行评析,提出法律意见和办理建议交代理人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将化解进展情况报告维稳、信访、司法等主管部门。五是建立验收考核制度。化解目标达成后,在接到化解成功报告考核验收的请示后,由该区信访局牵头,维稳办、司法局、法学会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化解成果进行验收考核,兑现奖金。同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会员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游仙区法学会注重规范管理,通过统一“六步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章可循。一是摸清底数。代理人对信访人进行逐一走访,认真听取信访人陈述,详细阅读信访材料,准确了解信访人诉求,疏导情绪,解疑释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二是认真评析。依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在调查核实案情基础上,对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和诉求做出评议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需要向办案机关了解案情的,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三是平息情绪。经过分析、评议,认为信访人诉求不合法、不恰当的,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耐心劝导信访人对原案件正确处理,服判息诉。四是提出建议。经过分析、评议,认为原案件处理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及时向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五是引导申诉。对信访诉求符合法律规定,需要向政法机关提出申诉的,法律工作者帮助信访人依法按程序进行申诉。六是申请救助。对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信访人,帮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