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镇宁检察院构建制度墙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王瀛) 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着力提高公益保护的检察监督实效,打通检察监督联通行政执法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公益保护的合力,近日,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与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行政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进行沟通、联系、搞宣讲,让行政执法部门充分了解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两益”保护的重要性,消除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误解。
经过充分商讨,承担着公益保护重要职能的公安、林业、国土、环保等9个行政执法机关与镇宁县人民检察院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22条9个章节,不仅确立了信息共享、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联合学习培训、公益诉讼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在公益保护中协作配合职责,而且强调了检察机关在公益保护中的监督作用,有效实现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良性互动。该《实施意见》为公益诉讼制度的全面有效实施铺平了道路,筑牢了“公益保护”的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