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专利申请量当创新能力是“捧杀”
2017年3月欧洲专利局(EPO)发布的《2017年度报告》显示,来自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再创新高。欧洲专利局2017年共收到来自中国递交的专利申请数量达8330份,同比增长16.6%,这使得中国首次成为欧洲专利局五大申请国之一,排名前4个国家分别为:美国、德国、日本和法国。其中,华为以2398项专利申请量首次位居首位。此外,中兴通讯、小米、京东方、比亚迪以及阿里巴巴等中国企业也积极向欧洲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量,特别是境外专利申请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我国企业创新能力有所提升。这也可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中国的统计数据上得到印证。2017年12月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的全球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量再创新高。其中,由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超过美国、日本、韩国和欧洲专利局的总和,名列世界第一,中国专利申请增量占全球总增量的98%。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2017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5.1万件,同比增长12.5%。其中,4.8万件来自国内,同比增长12.5%。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应该辩证地对待专利与创新的关系。根据2017年6月发布的《2017年全球创新指数:创新养育世界》,在对全球127个经济体的创新能力和可衡量成果进行评估之后,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瑞士、瑞典、荷兰、美国、英国、丹麦、新加坡、芬兰、德国和爱尔兰;前25名中还有韩国(第11名)、日本(第14名)、中国香港(第16名)和中国(第22名)。但笔者认为,专利申请量的数字不应被误读,过分夸大其对创新的贡献,如果把专利申请量或授权量完全视为创新能力,可能对中国是一种“捧杀”。
首先,专利是需要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授权的知识产权客体。申请量并不是授权量,有不少申请可能因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而被拒绝授予专利。申请量的增长可能由于多方面激励政策所致,不一定能如实体现出创新能力的强弱。例如,有的地方政策中为刺激专利申请而给予专项财政补贴,或在职称评定、落户加分、居住证积分,甚至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中,都要对专利持有者高看一眼,而不论其专利质量和成果转化。
其次,专利持有量也不代表专利质量高,转化应用前景好。这是因为持有专利也可能被激励政策异化,导致明显没有维持价值的专利被“活着”。虽然专利申请和持有的目的并不一定是直接实施和转化,可能包括阻击竞争对手、维持市场优势、布局前沿技术等商业策略或技术战略的考虑,但绝大多数专利的终极目标应当是促进专利成果的转化实施,否则就浪费了大量申请和维持专利的成本,对社会的积极意义却无法体现。
再次,我国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也呈现出结构失衡的问题。根据EPO《2017年度报告》,中国提交的申请集中于三大技术领域,分别是数字通信、计算机技术以及电信技术;专利通信成为中国专利申请项目中占比最高的项目。这一方面,意味着中国的技术专利组合正在不断扩大发展;另一方面显示我国化学和生物医药等领域专利相当薄弱,技术发展非常不均衡。
最后,创新是一个完整的生态体系。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创新指标体系有81项指标,分为制度、人力资本与研究、基础设施、市场成熟度、商业成熟度、知识与技术产出以及创意产出等7大类。专利申请是创新生态其中的一个环节,这是重要的源头,没有申请量,专利质量和成果转化就无从谈起。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实践早就证明,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往往不是政府规划或激励出来的,而是在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中自发涌现的。因此,政府应该建立更有活力的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形成更浓的创新文化,而不是微观上左右或干预企业的研发和创新,或对其拔苗助长。
(作者系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