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春耀:宪法修正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本报讯(记者汤瑜) 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随后举行的记者会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法案组副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宪法修正案”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沈春耀说:“这次宪法修正案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每一个代表都有一张宪法修正案表决票,可以投赞成,也可以投反对,也可以投弃权,严格依法定程序。”
沈春耀还表示,这次宪法修改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把中共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此外,沈春耀介绍,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教育和激励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做出了关于宪法宣誓的决定。两年多来,全国各级国家机构的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都进行宪法宣誓,包括由人大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包括“一府两院”,即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任命的工作人员。“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1月1日也正式实行了这项制度。到目前为止,我们举行了12次45人次的宪法宣誓,还是非常庄严和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