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召开市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2月26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辽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孝义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贺海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贺海东当选法学会首届会长,王孝义当选常务副会长,赵白玉、王军、檀志军、刘文华、张忠明、孙树军、闫佩林、赵小青当选副会长,付明兼任秘书长;理事会聘请了在政法领导岗位上退休的金山任名誉会长,包成功、宝音、吴双喜任名誉副会长。

  贺海东代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大会召开表示祝贺,同时指出,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内涵,切实发挥好理论支持和法治保障的重要作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领导、坚守法学阵地,把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摆在首要位置;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着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加大法治宣传引导力度,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找准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紧紧围绕大局,在民生保障、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治市方面做好课题研究,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发展;要强素质树形象,不断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最大程度地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

  在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如何发挥好理事会职能,贺海东强调,要充分发挥理事会领导作用,要讲政治、明方向,要明思路、抓落实,要强建设、重服务,要敢担当、重实效,齐心协力,努力开创通辽市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法治、平安、和谐通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