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1月16日上午,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召开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包头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张海,固阳县委副书记陈铁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郝玉海,县人民法院院长刘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利军及有关单位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固阳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志刚主持了会议。
会上,包头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张海同志致辞,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选举产生了固阳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人员,郝玉海当选为固阳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刘志刚、刘辉、牛利军、张明义、岳山、李占河、王茂云当选为副会长,贾和平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岳山兼任秘书长。
郝玉海表示:“我们将以坚定的信心,积极的姿态,饱满的热情把法学会工作做好。一是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立足基层、服务基层,把法学会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二是突出法治研究的重点,针对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征地拆迁、劳动纠纷等社会矛盾热点开展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提供参考建议。三是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注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营造有利于法治人才成长的环境。”
陈铁英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当选的法学会会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同时对法学会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他强调:“一是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法学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积极服务司法实践,加强对涉及民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以及涉法舆论炒作问题的法律研究,为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法学理论支持。三是要紧密结合全县法制建设,完善司法、推动普法,加快法治固阳建设进程。”
刘志刚在会议总结时说:“这次会议是在固阳县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部署下召开的一次全县法学界、法律界的盛会。我们一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把法学研究工作作为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坚定信念,发挥优势,同心同德,积极作为,为推进依法治县、构建平安固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