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猎杀野生动物”挑战法律底线
近日,媒体报道,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有个叫超哥的人,长期抓蛇,捕猎野生动物,并在快手直播上传授捕猎技术,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对此,九江市野保局张姓负责人表示,将转送武宁县野保部门,严肃调查和处理此事。(2月3日《北京青年报》)
时下,随着网络媒体的普及,网民的阵营已经转移,网络直播平台成了草根群体的舞台,也成了部分网民吸粉生财的天堂。这其中不乏一些无德网民,既另类又反常,违背了社会道德,挑战法律尺度和社会秩序。
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无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比如,在“直播猎杀野生动物”事件中,被猎捕的蛇类等,即便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三有保护动物”,同样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可见,从“直播猎杀野生动物”事件可以看出,整个社会对野生动物保护,尚未形成概念,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比较薄弱,特别是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认知度,还有待提高,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既然“直播猎杀野生动物”,是一种违法行为,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应会同司法部门,及时介入,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直播平台及主播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完善相关立法,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联动,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协查,扩大违法行为的打击范围。比如,可以组建网上综合执法机构,对网络直播实行实时监控,不留时间差和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