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阳中院快立快结一起标的3000余万元案件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近日,河南信阳中院仅用不到10天时间,快立并执行完毕一起标的3000余万元的案件。
潘某与钟某及另两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潘某先期投资3000万元,后在投资收益上发生纠纷,经信阳中院民事审判庭组织调解,潘某应收回投资款项3000万元。信阳中院民事调解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潘某提出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2月19日,信阳中院立案予以执行;2017年12月27日,本案全部执行完毕,执行款项3000余万元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潘某。为保证本案的顺利执行,信阳中院前期迅速采取措施,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对有关涉案开发房产予以查封,确保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