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首家院校共建校园审判庭成立

  20171222日,黑龙江省法院系统首个落户高校的科技化法庭在牡丹江师范学院正式建立。这是全国高校校园首个实现“场地固定、设施标配、全国联网”的校园审判庭。当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由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在这里正式开庭。

  牡丹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中院党组成员、四城区基层法院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牡丹江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王育伟,校长、党委副书记梁中贤,师范学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及相关师生代表观摩了此次庭审。整个庭审全程运用互联网进行直播,广大网友可同步在线观看。该审判庭的成立在全省法院系统、各院校师生广受好评,院校法庭顺应时代法治进程,符合普法从校园抓起的总体思路,实现依法治国培养后备力量所设立的校园审判庭更是恰逢其时。

  校园审判庭坐落在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使用面积98平方米,可容纳58人观摩庭审,法庭内部设备全部由中级法院提供,达到了国家和最高法院发布的标准和规范,成为学院一个新的办学亮点。中院要求辖区基层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挑选出符合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在校园开庭审理,做到案例教学、依法教学,达到学院新生入学人人懂法的法治理念,以模拟法庭、法说方圆、学术沙龙、法学专业技能、组织竞赛第二课堂活动使校园审判庭成为师生重要学习场所。

  此前,国家教育部考核评估专家组对审判庭的成立给予了高度评价,校园审判庭的成立是院校合作发展普法宣传的一项新成就,特别是对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学法、用法、说法、普法等方面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体现了人民法院重教、育人的司法理念。

  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启胜表示,“成立校园审判庭的宗旨是成为现场教学、模拟教学、案例教学、观摩教学的法治教育基地,这是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与师范学院法学院的努力成果。该审判庭的成立不但给该校师生带来法治教育,也是给牡丹江市法院将来选拔人才输送人才打下基础。培养一批具有法律专业性人才须从启蒙开始,适宜在学校开庭审理的案件,由市中级法院指定在该校园审判庭开庭审理,让师生更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同时,强化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达到“德法兼修、协同育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