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

  本报讯(□王自超) 近日,西安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鄠邑区法院召开。西安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琳茹,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党晓娟与13家区县法院分管家事审判的副院长及相关负责同志齐聚鄠邑区法院,共同就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交流学习。

  座谈会上,鄠邑区法院院长李云峰介绍,鄠邑区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规律,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等作用,探索出了“扶贫+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模式。他指出,家事无小事,家事即国事。家事审判是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鄠邑区法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努力打造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鄠邑模式”。

  随后,鄠邑区、新城区、莲湖区、未央区四家法院分管家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作了交流发言,分享了各自法院在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就下一步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谈了具体的思路和方向。

  在听取经验交流后,市中院副院长徐琳茹对鄠邑区等四家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徐琳茹指出,要不断探索符合审判规律的家事审判工作新思路,努力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发展,充分体现家事审判的人文关怀,并强调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要实现审判理念的转变,通过家事审判流程,做到“钝化”家事矛盾,实现家事纠纷化解的良好社会效果。二是要实现审判方式的改变,要实行家事纠纷调解优先,确保家事纠纷当事人到庭应诉,注重发挥心理咨询师的作用,让家事审判改革真正惠及人民。三是要不断创新家事审判机制,与公安部门、街道社区等建立常态化联系,充分发挥家事调解委员会功能。四是要强化家事审判的人员配备,打造专业高效的家事审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