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吴留锁喊冤33年:或在狱中度余生

    因为“杀人”,今年63岁的吴留锁已被关了33年,他至今不承认作案。2015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复查了此案,至今还没结论。


 

  我和“杀人犯”吴留锁从未见过,对他的外表了解,只能依靠他家人探监时偷拍的一张照片。照片中,吴留锁身穿蓝灰色囚服,身材有些发福,眼睛小得眯成一条缝,像大病初愈的老人。

  实际上,他已经是老人。今年63岁的他,已被关了33年。法院判决说,吴留锁在1984年欲“鸡奸”一名8岁男童未遂后,将其杀害。

  但是,他从当年被抓后,就一直喊冤至今。没人知道他失去自由的这33年是如何度过的。他到世上的使命,仿佛就是住监狱。几代法律人与媒体人接力为其讨公道,但毫无希望的疲倦感,让大多数人只能放弃。

  我无法评价案件对与错,但里面存在的疑点,希望引起有关部门注意。

“鸡奸”未遂后杀人

  吴留锁家住在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邑涧村,那座老宅子早就没人住了,估计已被关了33年的吴留锁早忘记了家的模样。

  这次采访特别感谢资深媒体人卞君瑜老师,他是河南籍老牌调查记者,目前在浙江一家报社就职,正是他给我介绍了不少采访资源,才让我突破不少核心信源。

  在外面给吴留锁伸冤的吴家人也都老实本分,生活还算过得去,但毕竟监狱里有个亲人,全家人并不快乐。

  “吴留锁案”并不复杂,判决书记载,1984年7月29日,他将同村8岁男童王社利领到该村洛栾公路东侧200余米处的玉米地里割草。休息期间,想“鸡奸”王社利,王不同意。

  然后,吴留锁害怕丑事败露,即生灭口恶念,“先用双手掐王的脖子,后又用镰刀将王社利颈部气管、食管、右颈动脉割断,将王杀死后逃离现场。”

  从判决书上看,吴留锁罪大恶极。无论20世纪80年代,还是现在,发生“鸡奸”这样的事,会使整个家族抬不起头来。

  吴留锁家和王社利家住得很近,相距不到50米,吃着同一口井的水,关系虽不是特近,但无冤无仇。

  因为案件过去太久,我采访的几个人只能尽力还原当时情况。按照他们描述,警方介入调查后,对村里很多人进行了排查,王社利父亲王怀斌和吴家人都说,最开始确定了几个重点嫌疑对象,但被排除。

  一个多月后,正在洛阳工地跟着姐夫打工的吴留锁,被警方带走。通过调阅卷宗得知,警方之所以带走他,只因在尸体旁提取的一枚赤脚印,说是吴留锁的。

  还有很多人分析,吴留锁的嫌疑,来自他的前科。1978年,吴留锁当老师时,曾奸淫过一名幼女,为此入狱3年。这个案子没什么争议。

  按照这个逻辑,貌似也能说得通。但有个问题不解,也没人能给出答案。依据案件材料,现场没第三人,王社利已死亡,吴留锁欲鸡奸的说法,是怎么得来的?

  我通过调查得知,是吴留锁在口供里供述的。但开庭时,他说自己遭遇了刑讯逼供,所做口供不真实。

被遗忘的14

  吴留锁1984年9月被捕,警方将其关押在伊川县看守所,同年底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洛阳中院)判处死刑,判决书只有3页纸,他在公判大会上大声喊冤上诉后,才讨回一条性命。

  次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河南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但一年、两年、三年……吴留锁案被人“遗忘”了。

  之所以说被遗忘,是因为吴留锁案被发回重审后14年时间里,没有开庭。

  14年后,当地检方承认,这些年属超期羁押,并追究了有关领导责任,但没说是哪位领导。我无法得知,这个追责,能不能换回吴留锁失去的14年?

  我也无法采访到吴留锁,没法知道他怎么度过这14年的。不过,我费尽周折,采访到一个曾因打架被关进伊川县看守所的人。

  他记得只要有上面领导来看守所检查工作,吴留锁都会跪在地上喊冤,跪的次数多了,没人再理会他。吴留锁常让他帮忙找纸和墨水,然后写申诉状,家人探望时留的生活费,多买邮票了。

  除此之外,吴家人在外面,也想尽一切办法伸冤。

  1998年11月12日,沉寂14年的吴留锁案迎来开庭。开庭前5天,律师石荣安接手了此案,为吴辩护。石荣安表示,根据证据来看,吴留锁不是杀人凶手。但当年12月15日,洛阳中院仍以吴留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庭审笔录里,吴留锁明确提出对此判决“有意见,我要上诉”。伊川县看守所给河南高院写的材料里,也写明吴要上诉。但河南高院未经二审,在1999年刑事裁定书中,称吴留锁在法定期限内没上诉。所以,维持了“死缓”判决。

  随后,吴留锁被转到位于洛阳市的河南省第四监狱服刑。吴家人则继续伸冤。他们探监时,发现吴留锁两条胳膊上有了刺青,左边刻着“残刑定罪”,右边是“冤枉终生”。

  多年过去了,早已退休在家的石荣安,仍坚持当初观点。我在这位老律师家与其见面时,他仍对该案耿耿于怀。临走时,他紧紧握着我的手说:“这案子如果有眉目了,一定告诉我。”

关于脚印的疑点

  说说那个有关脚印的疑点。

  河南高院刑事裁定书称,“公安机关在王社利尸体头部东北15厘米处发现赤脚乳突纹线一片,经刑事技术鉴定,此足纹系吴留锁右脚掌内第一踱骨处乳突纹所遗留。”这个证据,成为吴留锁“杀人”的唯一证据。

  我发现,围绕着“乳突纹线”出现了很多问题,首先就是勘验时间,现场勘查笔录记载的时间是在1984年8月2日,该勘验笔录中还有死者尸体的照片,但死者王社利是在7月29日被杀,7月30日就做了尸检,为什么要在8月2日才勘查现场?

  气象资料显示,王社利被害的当天晚上就开始下雨,第二天和第三天仍在下雨,最高降水量大约21.9毫米。

  侦查人员许道文在笔录中,也多次提到当时下雨的情况。他在笔录中称,作案工具上之所以没有指纹,是因为被雷阵雨淋了。

  那么,既然大雨能把作案工具的指纹冲掉,泥地上的“乳突纹线”怎么保存的,而且卷宗中显示“纹路清晰,保存完好”。

  官方解释是,乳突纹线之所以能保留,是被一片豆叶遮住了。但这块地的主人说,他不记得当年是否在地里种过豆子。

  退一步讲,即便现场真有豆叶,仅凭叶子能不能使赤足脚纹保存完好?即便脚印真是吴留锁的,又怎么确定是他在作案时留下的?

  另外,我还见到了王社利的父亲王怀斌,也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我很同情他,无论这事是不是吴留锁干的,儿子被杀是事实。

  他对当时太多细节记不清了,只记得儿子最后离开家时,的确是去割草。后来,他发现案子进行得缓慢,也去各个部门反映过。

  刚开始那几年,王怀斌恨透了吴家人。但这么多年来,有关此事的流言越来越多,他曾经那么坚持的观点,现在也模糊了。

  我问王怀斌,真觉得是吴留锁干的吗?他说那公安怎么抓他?

  其实,在这个案子里,双方家人为此做的努力都没错,因为他们心里都有一块无法抹平的伤疤。当时我想让两家坐到一起深聊一下,33年来,他们还没为此认真谈过,虽然都在一个村。

  在采访该案时,我真感觉吴家人没任何办法了,能做的就是上访,他们知道没用,但不去的话,觉得对不起吴留锁。

  吴留锁在监狱里,则将一封封信寄到家里,几乎每封信都表达了对自由的渴望。

  此案最新进展是,2015年7月28日,河南高院派人重新提审了吴留锁,但又两年多过去了,河南高院未做出结论。采访时,负责承办吴留锁案的河南高院一负责人告诉我,该案正在复查,还没结果。公安方面的态度是,他们尊重法院判决。

  我有时会想,如果真是吴留锁杀的人,他真会喊冤33年吗?

  颇具戏剧性的是,做出该份裁定的其中一位审判员胡烨,就是当年轰动全国的“赵作海”案主审法官。当年因赵作海一事,他被停职检查,调离审判工作岗位。

对自由的渴求

  令我欣慰的是,报道刊发后,吴家人和王怀斌终于坐到了一起。

  我采访走后,吴留锁的弟弟吴留成主动找了王怀斌,吴留成害怕说不好,便将想说的话先写在纸上。

  两人见面时,吴留成说:“怀斌哥,今天来找你,就是想把咱两家的疙瘩解开。”王怀斌态度也很好,说:“是啊,这么多年了,我也想不通,为啥公检法认定是他,却没判死刑,而是一直关押了这么多年。”

  不管怎么样,两人的见面,不能给吴留锁带来什么。

  后来,吴家人去河南高院门口挂了条幅,案件负责人出来后说:“你们回去吧,再等等,一有结果我会马上通知你,这么个大案,我们肯定得慎重啊。”

  7月14日,吴家人去监狱探望时,发现吴留锁手上有一份《民主与法制时报》对该事的报道。吴家人说,那天,他很高兴,说自己没被遗忘。

  吴家人从郑州返回洛阳后,案件又没了结果。8月29日,吴家人去了北京。材料最后又被转到河南,然后就是继续等待。

  11月27日,吴家人再次催问河南高院某负责人,对方说:“最近啥也不干,等审委会开了,会同各部门研究吴留锁案,所有程序都走完了,就等着出结果了,12月份结果肯定能出来。”

  12月6日,吴家人继续询问河南高院,得到的答复是:“一切正在办理中,再等等!”

  最近一段时间,吴家人去探望吴留锁时,觉得他精神还不错,只是血压偏高。管教干部说,河南省高院交待他们,对吴留锁好一点,探视时规章制度也放宽些。吴家人能做的只有等待。

  我个人觉得,如果案件真能改判,只会是疑罪从无,如果不改判,他的余生将在监狱度过。其实挺感慨吴留锁,一个人在监狱的日子,比在外面的日子都要长,他如果恢复自由后,能接受社会,或被社会接受吗?

  每次想到吴留锁,我总会想起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的二号人物瑞德说的那句话:“当你被判终身监禁,你就等于交出了一生,至少也是一部分。”这一部分也许就是对自由的渴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