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检察建议促近百万排污费收缴到位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通讯员黄爱丽) “何主任,自从你们发了检察建议后,现在企业缴纳费用比以前快多了。”1227日,浙江海宁市检察院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何萌与该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老朱闲聊时听到这句话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今年71日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全面推开后,海宁市检察院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当月中旬,该院检察长李斌参加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时,偶然听到该市审计局的工作报告中提到“部分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够到位,其中之一就是建筑企业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率不高”。凭借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李斌敏锐地意识到其可能涉及国有资产的问题,遂在第一时间将线索转给院民行部门。

  该院民行部门经过细致审查,理出200多条建筑企业缴费项目和341个排污费缴纳通知单,遂一一核对、整理出76个应缴未缴的建筑项目,涉及金额总计94万余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在开单后相关建筑企业应在7日内缴纳完毕或者提交缓缴申请,该案超标排污费未及时缴纳可能损害了国家利益。证据确实充分后,该院于9月向该市环保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并附上76条应缴未缴的超标排污费清单。

  海宁市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经查发现76个应缴未缴的项目不仅在7日内没有缴纳排污费,而且没有提供缓缴申请,属于比较严重的违法情形,于1周内对相关公司76个建筑项目总计94万余元超标噪声排污费依法进行催缴。927日,海宁市检察院收到了环保局的回复函,94万余元超标排污费已收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