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了解中国司法前世今生的佳作
该书以西安地方法院为研究对象,剖析了由清末到民国晚期的司法变革,从创制、运行、变异三个维度揭示了近代中国对外国司法制度从移植到借鉴的过程。
日前,由天津财经大学近现代法研究中心主办的“近代司法变革与审判机关学术研讨会暨侯欣一教授新书发布会”在天津召开。
会上,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带来了他的新作——《创制、运行及变异——民国时期西安地方法院研究》。
二十年的心血之作
“为了这本书,我准备了20年。”
侯欣一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1997年获评教授职称后,他经历过短暂的迷茫,后来下定决心要写一部“对得起职称、对得起自己”的书。
于是,历史专业出身的侯欣一,将自己关注的目光放在了法律文书上面。“当时我的同学在西安档案馆任职,所以我有调阅西安地区历史文献资料的便利条件。我每天就在他的办公室阅读文献,需要什么就请他来调。”侯欣一说。
“开始去查资料是为了散心,结果越看越觉得有意思,后来每天档案馆没开门我就去了,人家关门了我还不愿意走。”侯欣一回忆说,他用了两年时间,阅读并整理了一万余份司法文书,几乎把陕西省档案馆和西安市档案馆的法律文书全部看了一遍。
搜集整理一万份司法文书究竟是怎样的工作量?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尚举例说,有一次她和两名学者去档案馆调阅司法文书,三个人一下午才整理完成了40卷。她推算,即使侯欣一教授整天都在调阅整理司法文书,每天也就能整理20卷左右。
但有了史料储备,侯欣一仍迟迟没有动笔。随后,他走访了许多当年亲历、见证过民国法院的当事人,形成了大量采访资料,对已有的法律文书形成了交叉印证。
“我一边搜集资料,一边思考,逐渐发现我对民国时期地方司法研究的兴趣,不仅在宏观层面上,还对过程、概况、外部制度、变异原因等问题,有探求的想法和思考。”侯欣一经过多年研究,运用法律史学的基本方法,以当年查阅搜集的万余卷司法档案为主要材料,对民国时期(1912年至1949年)西安地方法院进行全景式研究,最终汇集成著。
“通过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的有机结合,从器物、制度、人、思想和观念等多个角度揭示现代审判机关与近代中国的契合及游离,再现民国时期地方司法权运行的真实状况,并阐释这一过程背后的原因,深化人们对中国近代司法制度的认知与理解。”侯欣一说。
为了完成这一主旨,侯欣一在书中设定了三个主题:第一,厘清中国传统衙门和现代审判机关之间的真正差异;第二,讨论现代审判机关运行需要的外部制度空间,并从功能的角度构建一套考察评价现代审判机关的理论框架;第三,揭示现代审判机关在近代中国变异的表象、原因,阐释主政者解决变异问题的办法和效果。
全书共计60余万字,在商务印书馆的大力支持下,成了“民国时期审判机关研究丛书”的开山之作。
地方司法史的缩影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勇看过该书后感叹说:“这本书融合了侯欣一教授作为法学家的严谨和作为史学家的中立,对法学基础学科、法学教学必将很有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规划处处长何帆评价此书:“晚清以降,司法改革向来是主政者们面临的棘手问题。如何立足本土需求,实现传统衙门向现代审判机关的转化,进而防止其被陋俗陈规异化,困扰过数代改革者。侯欣一教授耗20年之功,爬梳史料,缜密考证,透过西安地方法院的创制、运行与变异,全景呈现了中国法院在法制初创时经历的内忧外患、困顿纠结。本书主题宏大,气韵贯通,史料翔实,细节丰富,是了解中国司法前世今生绕不过去的佳作!”
担任该书编审工作的法学博士王兰萍说:“本书在时间上,覆盖了完整的民国时期;在空间上,选取具有西北法制典型意义的西安地方法院,以此铺陈开来。这个时期,历经清末新政十年,中国近代社会转型与法律变革在形式上业已草就。民国时期总计39年,社会的演进与法制的发展,聚焦于西安一隅,有多少故事可以说得清楚,上万册档案资料可谓俯拾即是。”因此,如何从积极的、发展的、客观的视角讲民国的法律故事,需要大的突破与创造,该书“构思精巧、架构清晰、结论中允”。
王兰萍说,该书以民国时期西安地方司法的创制开头,讲述其司法的运行,进而揭示其变异的特点,从而反映了中国近代历史一个阶段的起起落落,结论客观、真实。法制发展是社会转型国家的必由之路,只不过社会演变的缓慢,与时代的历史突变,都有其必然性。从这个意义上看,该书探寻法律发展的规律,不仅仅是讲述法律历史故事,更重要的是可以镜鉴现世。
研讨会当天,中国法律史学界的众多学者到场祝贺,并对该部专著在中国近代司法研究领域的地位和影响予以高度肯定,认为该书以西安地方法院为研究对象,剖析了由清末到民国晚期的司法变革,从创制、运行、变异三个维度揭示了近代中国对外国司法制度从移植到借鉴的过程,详细探讨了这一司法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现状。在研究风格上,该书兼有法律史和社会史的特质,为类似研究奠定了方法论基础,具有示范性和引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