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微破坏”需监管打“组合拳”

  国家文物局近日召开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针对媒体报道的《驴友明长城违规生火熏黑城墙》一事,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副司长岳志勇回应称,未来国家文物局将加强督察,完善相关法规,并研究更加细化的执法手段,对此类长城“微破坏”行为进行有效预防和处罚。

  几名“驴友”为寻求刺激,在长城上野炊,导致长城墙面熏黑,对文物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事实上,这种故意损坏文物的现象,在当今社会比较普遍。究其原因,除了一些人缺乏社会公德和文明素质之外,更在于法律意识的淡薄。特别是,以往对于这种违法行为,仅止于道德谴责,难以唤醒人们对文物的敬畏之心。如此语境下,国家文物局表示,对于长城“微破坏”行为,将进行预防和处罚,并公开曝光,可以说是依法治理长城“微破坏”的有效措施。

  治理长城“微破坏”行为需监管打“组合拳”。一些人不懂、不遵守《文物保护法》,一方面是《文物保护法》宣传明显缺位,导致目前这部法律的社会认知度不高;另一方面,只注重了对文物的开发利用,却忽略了对文物的监管与保护。因此,对于刻画涂污等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既要严格执法,更要深入普法,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同时,文物部门应摒弃功利思维,加大对文物的监管和保护力度,提高《文物保护法》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