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益普法 一直在路上
大连市西岗区律师普法讲师团
“在微博上看到有人发布学校附近有炸弹,自己转发是否违法?”“遇到社会青年欺负同班同学,帮着打架是否是正当防卫?”“救助倒在路边的老大爷,怕被讹诈就不救助,对不对?”“对弱小同学起外号、恶作剧是否就是校园欺凌?”面对中学生千奇百怪的问题,律师、法官检察官和警察“以案说法”,在寓教于乐中一一作答。
这是由大连市西岗区律师普法讲师团组织的公益普法进校园活动。在王金海律师的带领下,他们专门针对中学生、大学生进行义务普法活动,至今已经坚持了3年时间,为大连市超过8万名中学生作了100多场法律专题讲座,为辖区居民作了50多场法律专题讲座,为辖区驻军超过1万名官兵作了20多场法律专题讲座。居民、学生和战士们在公益普法中提高了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讲师团的律师、法官和警察用行动让法律更有温度,展现了法律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向学生宣传宪法和法律
构建和谐校园
王金海是一名退役团职军官,担任律师后,他在连续代理了几个未成年人的案件后发现,家庭、学校和整个社会环境对中学生道德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几乎是一片空白,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主要是不懂法造成的,一旦犯罪,会对其人生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他十分急切地想要把法律知识讲给中学生听,让他们远离犯罪。
于是,他主动联系学校要求作讲座,并坚持每周五下午都到中学义务普法。在公益普法活动中,他以生动的语言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常见的一些犯罪案例,这种形式同学们非常欢迎,让他们在听故事的过程中学习到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常识。
看到学生们这么喜欢自己的普法讲座,王金海一干就是8年。从2007年5月到2015年1月,他先后向100余所学校的5万多名中学生进行了法律知识普及。许多学校给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写来感谢信,学校认为王金海的普法讲座在学生中产生了很大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也明显好转,请求长期坚持这种普法形式。
为此,大连市西岗区司法局专门成立了律师普法讲师团,由王金海为团长,坚持到中学、大学为学生进行公益普法活动。
西岗区律师普法讲师团成立3年来,为搞好对学校的义务普法活动,西岗区司法局对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交警授课内容进行分工,重点讲授宪法和未成年人常见的涉法常识、交通规则、未成年人犯罪审理程序等法律知识,以发生在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引导学生“学宪法、守法律、讲规则、诺诚信”。
送法到军营
共筑强军梦
依照《辽宁省关于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西岗区司法局的领导下,西岗区律师普法讲师团注重参与辖区部队的拥军活动,积极开展“送法到军营、共筑强军梦”活动。在王金海的带领下,讲师团坚持送法进军营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和有关军人婚姻保护、涉密、爱护装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官兵在日常生活中遵纪守法,爱护装备,安心服役。
西岗区司法局还在辖区海军扫雷第十一大队、陆军船运大队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援助律师咨询热线电话24小时开通,确保涉军纠纷在第一时间有专业律师参与。
在西岗区司法局的协调下,讲师团坚持到部队义务普法、义务咨询,义务参加部队涉法问题的调解和处理,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西岗区人民法院也承诺,对涉军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因部队执行任务、集中训练等情况无法及时到法院立案的案件,上门服务。
某部战士小付的父亲2015年5月在单位工作时因工受伤,由于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他交纳工伤保险,故无法取得工伤待遇,小付得知情况后非常着急,无法安心部队工作。王金海得知这一情况下,主动为小付的父亲提供法律援助,先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认定劳动关系,胜诉后单位不服,向法院起诉,王金海律师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官司一直打到中级人民法院,小付的父亲胜诉,最终获得赔偿。
还有一名士官因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与妻子发生矛盾又未能及时沟通,士官的妻子起诉到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王金海律师为这名士官提供法律援助,主动找到士官的妻子向她介绍部队在外地执勤的情况,最终打消了其离婚念头,双方和好如初。
3年来,王金海先后为12名部队战士、军人家属在婚姻、侵权、工伤、房地产纠纷中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安心部队服役。
讲师团定期到部队进行公益普法讲座,参加义务普法的律师和法官们精心选取了发生在官兵身边的一些真实案例,分别为部队官兵讲授了军人权益保护和现役军人如何远离违法犯罪等法律知识,并就官兵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婚姻家庭、人身伤害、交通肇事和落实军人、军属权益保护政策时如何寻求法律帮助作了精彩的讲座。授课完毕后,律师们与官兵进行互动,一问一答,场面十分热烈。官兵们就自己关心的法律问题纷纷向律师咨询,律师们耐心细致地一一予以解答。官兵们纷纷表示,西岗律师普法讲师团律师的讲解通俗易懂,剖析的案例贴近生活,听后很受教育和启发,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依法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军人的良好形象,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现代军人。
热心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减少影响和谐的不良因素
西岗区司法局注重组织专业律师进社区,热心承担义务帮教工作,体现了承担社会公益责任,取得了可喜成果。通过专业律师义务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被矫正人员能够较快地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提高认识,了解自己的犯罪构成和社会危害性,一扫自己“冤枉”“运气不好”等主观认识,普遍认罪悔罪,主动接受社区的教育和监督,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许多人喝酒开车没有被警察抓住,我偏偏被抓住了,没造成任何危害,却被判刑,你说我这不是运气不好吗?”“谁没有手头吃紧的时候?我信用卡透支,被抓之后,亲属主动替我把钱还了,为啥还判我?你说我冤不冤?”被矫正人员刚进司法所接受管制时,总认为自己“冤!”“撞枪口上了!”“运气不好!”等,在专业律师的耐心疏导下,他们认识到自己犯罪的根源是法律意识不强以及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自觉认罪悔罪,从而解开了矫正人员认为自己“冤”的心结。
“要是早能听到你们专业律师的普法,我也不会有今天啊!王金海律师的一番话,让我彻底领悟一个道理,就是法律的底线不能碰。谢谢律师解开了我的心结,让我知道树立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一个人在生活中不知法不行,不仅要知法,更要守法。”这是因醉酒驾驶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的被矫正人员李某的心里话。经过律师的耐心解释和街道工作人员的细致教育,一些被矫正人员本来想过了缓刑考验期后再去信访,但在专业律师的疏导下,都能慢慢地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放弃信访的念头,决心认真改造,争取重新做人。
西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聘请律师普法讲师团的16名专业律师为“西岗区社区矫正义务法律工作者”,要求各街道司法所,对疑难案件和被矫正人员有重大思想负担的情况,一律安排专业律师和法学老师进行心理帮扶和法律疏导,切实解决被矫正人员的“心病”,帮助被矫正人员尽快融入社会。从3年的社区矫正工作效果来看,被矫正人员从被动地接受社区矫正到主动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没有一名被矫正人员再次犯罪。
为市民义务普法
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西岗区司法局重点引导专业律师参与对普通市民的义务普法、矛盾化解工作。在王金海的带领下,讲师团的律师们充分发挥服务社会职能和专业优势,义务为市民进行法治教育,努力为推进社区和谐法治环境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民法总则》的颁布实施,对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体制改革,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西岗区司法局决定,讲师团在今年的普法活动中重点向市民宣传这部法律,并针对有关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名誉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法条,用实际案例以讲故事的方式,引导市民在生活中诺诚信、守规则,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每年1至4月,西岗区律师普法团重点对辖区中小企业主、居民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讲活动;5至6月重点宣讲劳动法和婚姻法知识,保障职工和妇女的合法权益;7月在社区开展以“远离毒品、远离犯罪”为主题的预防毒品犯罪法治宣传,同时为庆祝党的生日,对西岗区的老党员、离退休军队老干部进行义务法律服务活动;8月重点对放暑假的中学生和外来打工子女进行安全教育;9至10月在文化广场进行法律咨询活动,每个街道一场;11至12月重点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群众发自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义务普法活动中,对无法调解的矛盾,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律师均提供法律援助,义务帮助市民打官司,通过法律渠道引导市民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