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蓬勃开展

  本报讯(记者贺宏飞) 青海省法学会2017年度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基层行”活动)

  2017年青海省“基层行”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增强,全省共开展各类活动988场(次):其中法治宣讲776场,法治座谈会(文艺演出、培训班)155场(次),模拟法庭36场,法律知识竞赛16场,法治漫画征文5次。印制宣传册近18万册(本),制作宣传专栏、展板1200余块,制作横幅600余条,发放宣传品500余份,法律咨询服务活动603场(次)。

  青海省法学会与团省委、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等11个单位联合开展“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法治宣传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广大青少年的互动参与,实现青少年自我教育,有效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西宁市致力于组织体系建设工作,2017年全市新增了33个法律会诊站,其中,城中区全区28个社区全部成立法律会诊站,率先实现全区法律会诊站全覆盖的目标。海东市以传统的物资交流会、花儿会等为平台,运用诗词、曲艺、书法、绘画、舞蹈等艺术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寓教于乐,将法治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海西州在全州范围广泛开展“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模拟法庭通过让青少年充当诉讼法律关系中的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等各种角色,使青少年切入式地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由于青少年从被教育的角色转化为教育者的角色、从被动转化为主动,收到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全年全州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23场(次),发出法治宣传资料4000余份。

  “基层行”活动从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到考核验收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作链条。整合多方力量,突出活动重点。各基层法学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本地区现实需要,加强与当地普法、教育、团委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强大工作合力。“基层行”活动在内容、方式上力求突出与“普法教育”的区别:一是“基层行”活动对象是普法教育对象的重要补充,紧紧围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这一主题,主要面向县级以下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面向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生,面向企业、乡村和社区群众等群体宣讲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二是“基层行”活动主体突出“青年志愿者”和“基层群众”这两个重点群体,通过开展活动,使基层群众受到法治教育,使青年志愿者在实践中进一步了解基层、民情、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