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永远在路上”
让“谁执法谁普法”落在实处
从《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实施,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加大全面普法力度……”,全国政法机关、社会普法团体,大家在学法中用法,在用法中普法,逐步让“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让以宪法为根本的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切切实实融进老百姓的日常里。
2017年10月31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推出的一条消息,引起了北京市房山区燕化星城社区居民小郑的注意。
一天前,北京房山区燕化星城社区居民迎来了一堂特殊的公开课。房山区检察院审查逮捕部检察官孙迎梅,结合实际办理的案件,给社区居民专门讲解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这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线上线下结合,贯彻落实今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具体措施之一。
而在全国各地,政法机关、行政单位、社会普法团体则以更加多元、更加丰富的形式行进在普法之路上。
边学边用
普法,以学法为基础。学法、普法工作,永远在路上
“正人先正己。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苏建鹏说,为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的认同感,该院积极搭建“干部法治素质提升”平台。11月20日上午,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学法用法考试。70名考试干警,及格率达100%。
此次考试内容涵盖党的十九届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七五”普法规划、《宪法》《刑法》《民法》等内容。“旨在通过考试促进法院干警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法律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
强化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并非镇巴县人民法院独有。作为政法类“五院四系”高校之一,2016年5月18日,西北政法大学牵头组建了陕西省首家普法志愿者协会——陕西普法志愿者协会,会员分布于55家单位之中,其中包括30所高校的30个学生社团。
“学法,执法,普法,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松懈。”陕西普法志愿者协会秘书长褚宸舸说,“学法普法工作,我们永远在路上。以高校学生为主体成立普法志愿者协会,不在于通过法制宣传让大家学习多少法律知识,而在于帮助大家培养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力量的能力。”
据褚宸舸介绍,陕西普法志愿者协会会员以陕西高校大学生、教师以及律师、社会工作者等社会法律服务力量为主,兼及党政部门、公检法司系统、群团组织中有助于社会普法事业者。协会目前有团体会员42个,其中高校学生社团30个,个人会员2800多名。
“协会旨在通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更多的志愿者参与法治文化的普及宣传,为法治陕西建设贡献力量。”褚宸舸说,2016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协会专门组织西安高校的法科生在长安广场举行了以“讲宪法,学宪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
“普法要以学法为基础。”褚宸舸说,法科生在学法中向社会普法,既能让大学生学有所用,又能为社会增加活力。这次普法宣传活动,大家不但向市民发放了宣传材料,还号召市民在“讲宪法,学宪法”的横幅上签字留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答疑解惑。
在学法中用法,在用法中普法,在普法中学法。类似现象在非政法类行政单位也大量存在。2017年11月13日,陕西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把“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法制宣传周”活动紧密结合,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日前,浙江台州市国、地税因地制宜,采取“集体学”“自主学”“实践学”等多种方式,创新学法形式,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从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税务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再到税法知识讲座、有奖税法知识问答,有效贯彻落实了普法责任制。
“执法普法”结合
办案之余,公检法机关常采用面对面讲座等形式向群众普法
“犯罪嫌疑人以某公司经营磁疗产品为由,以高额按月返利为诱饵,劝说他人进行投资。投资人支付高额资金后,领了两个月返利就找不到犯罪嫌疑人了。”2017年10月30日,孙迎梅话音未落,小郑的母亲大呼上当了,急忙走出“课堂”,给小郑打电话。
小郑这才知道几个月前母亲“投资”的事。今年7月,小郑年近70岁的母亲去药店时遇到一名40岁左右的女子向她推销“错版币”。老人搭话后,这名女子神神秘秘地拿出一张崭新的10元纸币,并告诉老人,这张纸币银行印错了,拿到银行换,会很值钱。
起初,小郑的母亲并不相信。就在她观察纸币时,身边又围上来几个50多岁的人,一位戴着眼镜、拄着文明棍的老先生,上前连连追问女子有多少“错版币”,并表示他想全要。当女子回答有近100张时,老先生又说没带那么多现金,让女子跟着他去取钱。
女子听到这些,立即表示,她是外地人,由于母亲生病住院了,遂担心回家给母亲治病钱不够,所以想低价出售,且她要赶火车来不及跟老先生去取钱。听女子这么一说,小郑的母亲有些心动,随后将身上的1500元买药钱全部给了该女子。女子转身离开。
2017年10月31日,接到母亲的电话,小郑开车回家和母亲拿着全部“错版币”找到一家银行鉴定,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上当受骗了。
孙迎梅得知这些后唏嘘不已。当天,她特别提醒社区群众:根据检察官办案情况统计,此类犯罪嫌疑人主要针对的“投资人”平均年龄都在65岁以上,且女性居多。
孙迎梅检察官的常规性普法工作,让小郑和母亲发现了一场骗局。但这也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
这种面对面讲座式的普法活动,在检察、法院、公安机关颇常见。比如:11月8日,苏建鹏的同事前往镇巴县三元镇伍家小学,专门向150余名学生作了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讲,重点讲解了宪法、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11月23日,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邀请重庆市公安局八处执法监督支队民警,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用朴实的语言,具体、鲜活的案例,向学生阐述什么是犯罪及如何防范被侵害。
11月27日,西安市新城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司法局联合举办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在新城区新知小学举行。一幕以“共享单车”为主题的小品,在寓教于乐中,让小学生感受了知法、尊法、守法的重要性。
“学校仍是主战场”
送法进校园、进课堂,是大多数单位法治宣传的重要举措之一
“最近一直在忙‘宪法日’的事情。”陕西镇巴县委政法委宣传干事谢晶这几天特别忙,为了迎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她忙着准备宣传资料、联系普法点,连续几天没有接送孩子了。
“早出晚归,好几天都没有看到上幼儿园的孩子。”谢晶说,在国家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后,工商、税务、城管、环保等单位普法意愿增强了。“今年国家宪法日,我们普法宣传的担子更重了。但学校仍是主战场,送法进校园、进课堂是必备的。”
据谢晶介绍,来自镇巴县司法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该县已在75所中小学开展了“法治春风进校园”“暑期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先后有5万余人次青少年受到深刻法治教育,发放相关普法资料3200余份。
这和陕西普法志愿者协会的普法工作颇相似。据褚宸舸介绍,在陕西团省委等单位的支持下,该协会今年已分别在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医学院举办了三场大型普法讲座。其中,青少年“禁毒防艾”宣传教育项目连续两年成功入选团中央“小额资助计划”。
今年年初,媒体陆续报道的校园贷、培训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增强学生防范意识,该协会邀请陕西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警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授,于2017年3月至5月,陆续在西安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举行相关法律讲座。
其中,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形势及防范策略”为主题的报告会,从网络购物、网络兼职、网络盗号、网络钓鱼、中奖诈骗、交友诈骗等常见网络诈骗手段入手,运用典型诈骗案例,向300多名到场学生介绍了电信诈骗的特点、分类及应对、防范知识,广受好评。
类似现象在公检法系统同样存在。比如,每逢开学季、毕业季,孙迎梅以及未检部门的同事就要忙碌了。房山区的中小学除了会播放房山检察院制作的《未未讲自护》微动画外,还会迎来众多像孙迎梅这样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检察官、法官、警官,讲儿童自护知识。
除此之外,环保、税务、城管等部门的普法活动也常常进校园。比如,在今年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山西太原市晋源区姚村小学学生,迎来了名为“水宝宝的故事”的普法课。
环保志愿者在声情并茂地为小学生讲述“水宝宝”成长烦恼的同时,也介绍了正确的卫生习惯、环境污染的危害以及会触犯哪些法律法规、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理等知识。
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国税局则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与东方红学校等6所重点中小学签约,设立了税法宣传教育基地,准备定期开展“税法知识进课堂”活动。
“学法、执法、普法,以后会变成常态。”苏建鹏说,目前镇巴县已确立了“培养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理”为准则的学法普法目标。据他了解,今年该县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机关干部均学习了《宪法》《公务员法》等。
谢晶说,据统计,镇巴县今年组织机关单位干部在培训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达72期,培训人数达3000人次。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50场次,接待法律咨询360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多万份,举办法治培训班30余期,培训人数1200余人。
褚宸舸说,2017年11月,陕西普法志愿者协会成员参与的“禁毒尚法、守护青春之花”项目、“‘未来有约定——青春不毒行’青少年禁毒行动”项目,在陕西省青少年公益项目大赛中,分别获金奖、铜奖,但“向高校学生普法,法科生走出去普法都还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