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从文本走进生活

——写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

  201411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此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自19821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颁布,并随着4次修宪“路线图”一路走来,如今,我们看到,公民宪法意识正在增强,越来越多的公民善用宪法维护合法权利,宪法文本已经走进公民的政治和社会生活。

  实际上,35年来,现行宪法为中国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是多方面的。“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贡献之一是通过宪法治理形成了社会基本共识,为凝聚民心、维护公民自由与社会共同体价值奠定了基础,维护了国家统一与社会稳定,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安宁、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韩大元在2012年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表示。

  在早前结束的党的十九大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是对尊重宪法、敬畏法治的完美诠释。为此,在第四个宪法日即将到来的时刻,本报特策划此专题。

相关报道详见0507

策划人:田雄 执行:赵春艳 薛应军 李卓谦 汤瑜 任文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