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舆论正义”羁绊法律
近日,“江歌案”持续发酵。网友纷纷就此发表看法。许多人认为,刘鑫及其父母非但不感恩,反而冷漠自私,应用法律伸张正义。但正如美国当代法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所言,“正义有着一张普罗修斯似的脸,变幻无常”。笔者认为,该事件下人们所期望的公平、正义审判,已或多或少带有个人价值预判色彩,应该引起大家警惕,不能让“舆论正义”羁绊法律上的公平与正义。
众所周知,法律上的公平、正义,是由众多特殊个案中抽取的最普通的特性集合而成,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在实践中的展现。但在“江歌案”中,舆论对刘鑫既存在道德上的评判,又期寄法律上的审判。它虽体现了人们最朴素的直观正义感,但已经或多或少掺杂了个人情感及价值审判。
法律,建立在实践与理论反复研判的基础上。它既有其普遍性、适用性考虑,又有稳定性、安定性考量。因此,法律上能否对刘鑫进行审判或即使对其作出了宣判,其结果能否达到人们预期?答案是否定的。由此可见,面对社会热点事件时,大家除了保持那一份纯真、善良外,还要防止简单粗暴情绪下,以“正义之名”对法律正义造成实质性损害。
实际上,“江歌案”中,人们所期望的“正义”审判处罚对象首推为犯罪嫌疑人陈世峰。他是本案的始作俑者。江歌的母亲希望刘鑫出庭作证,尽可能使日本法院对陈世峰处以死刑,还女儿一个公道。但刘鑫的冷漠让江歌母亲愤怒,遂对其曝光,由此引发舆论持续关注。暂且不论江歌母亲的这一行为是否可取或侵权,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日本的死刑适用率很低。
自1983年以来,日本严控死刑适用。有数据统计显示,1983年至2010年,日本全国仅有84人被执行死刑。即使有的罪犯被判处死刑,也不一定被执行死刑。截止2015年,日本被判处死刑且等待执行的人数达126人。这除了与日本的死刑申诉制度及法务大臣的自由裁量权密切相关外,还因日本当前死刑的执行方式仍为最古老的绞刑,其执行过程对于被执行者而言极为恐怖。因此,日本对死刑的判处与执行,均持极为谨慎的态度。
换言之,假设该案件的日后走势为刘鑫出庭作证,那么她证言的真实性是否会因江歌母亲的上述行为而被辩方诟病呢?目前不得而知。假如这种可能存在,陈世峰也可能因此不被判处死刑。这种结果仍要由江歌的母亲及其家人买单。
由此可见,舆论导向里追求公正审判的对象应是嫌疑人陈世峰,而不是在舆论牵引下将本案的关注点过分的投射于刘鑫身上。当然,大家对刘鑫进行道德上的批判,也说明人心向善、社会仍美好,但莫要让舆论、道德绑架了法律正义,否则,舆论与道德干涉法律的边界将会缺失,法律存在的现实意义亦会被质疑。
当下,有的人仍停留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观念中。这与文明社会人们建立的规则意识、契约意识格格不入。目前,在人类文明化的进程中,网络这一新兴事物产生并推广使用后,人们借此高谈言论自由,其背后实则潜藏着极端化的情绪宣泄及“有心人”操纵的可能,而这已逾越法律予以限制的范畴。
因此,就“江歌案”发生的悲剧而言,大家在希望其能得到公平、正义的审判的同时,也要与法律保持适当距离,从而使法院不在舆论牵引下作出所谓的“正义判决”,也希望司法与传媒注意边界问题,不让法律处于被牵引的劣势。
(作者系重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指导老师为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如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