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法学界研讨互联网法治与民商事立法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浙江省法学会网络法治研究会第一届年会暨“互联网法治与民商事立法”研讨会在杭州举办,围绕“互联网法治与民商事立法”主题深入研讨。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参与撰写电子商务法立法草案第二章主要条款,他在研讨会上指出,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目前采用广义的表述,自建网站的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及与监管者之间的关系是立法的重点内容。电子商务法涉及身份管理体系、信用评价体系、违法行为的治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等方面内容,立法中要解决围绕平台新型监管关系的建构,明确平台经营者承担的权利义务,平台要提供一些格式条款,引入民主机制,采取各种措施对网络经营加以规范,切实保护相对人和消费者的权益。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高富平围绕网络法基本问题与对策进行了阐述。他说,互联网技术是信息通信技术发展和计算机的应用。互联网通信实现了人类信息的共享功能。他认为法律应该回应社会需求,网络的所有问题是社会的问题,也是法律的问题。
与会人员围绕“杭州互联网法院建设疑难问题研讨”“大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诉讼与电子证据”“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与网络犯罪”等专题深入交流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