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告
2017年11月21日
兴义市君晨旅游用品店及严育文、龚珊:本院受理原告王隆祥、王隆创、王龙燕、王隆妞、王龙珍、王龙秀、余文芬诉你们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黔2301民初25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兴义市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张洪顺:本院受理原告平塘县信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2727民初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刘胜祥:本院受理原告平塘县信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和谭凤响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2727民初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王惠奇、杨欣: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铁乃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及原审第三人王惠奇,杨欣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民终3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康玲:本院受理原告张庆洁与被告王康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11民初32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琨:本院已受理原告刘远梅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黔0111民初525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转普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乾坤:本院已受理原告徐军林诉被告叶彪、王乾坤、湛兴亮、冉双林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石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周芹兰:原告贵阳花溪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黔0111民初14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刘萍:原告贵阳花溪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黔0111民初16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薛明:原告贵阳花溪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黔0111民初16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刚:原告贵阳花溪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黔0111民初16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肖小兵、唐静: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万源隆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与被告肖小兵、唐静、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吴雪青:本院受理原告吴选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2727民初9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刘华:本院受理原告周莉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离婚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分别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乐平)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江勇:本院受理原告贵阳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江勇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黔0111民初21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覃日军: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三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覃日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阳腾达贸易有限公司、贵州省能源担保有限公司、贵州信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郭路、焦骏、雷莉萍: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与被告贵阳腾达贸易有限公司、贵州省能源担保有限公司、贵州信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郭路、焦骏、雷莉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黔01民初1034号】,原刊登于2017年10月15日人民法院报的公告有误,“贵州腾达贸易有限公司”应为“贵阳腾达贸易有限公司”,现予以更正。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霞、刘冀:本院审理上诉人胡西义与被上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溪支行、黄霞、刘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民终344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富胜达贸易有限公司、贵阳荣威海新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红星利尔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被告贵州富胜达贸易有限公司、贵阳荣威海新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红星利尔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民初41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正军:本院审理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与被上诉人何扬洋、原审第三人张燃燃、陈正军银行卡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民终3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肖萌、肖安民:本院受理原告张文英、李顺国诉被告肖安民、顾琴茹、肖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1民初61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一平:本院受理童炼与吴晓江、吴清河、吴声团、林福伙、陈一平、贵州美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美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童炼与吴晓江、吴清河、吴声团、林福伙、陈一平、贵州美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顺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贵阳工投担保有限公司与刘宇、贵阳美威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贵阳花溪美威行汽车销售服务中心、贵州顺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亮、韩旭、韩珂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花溪美威行汽车销售服务中心:本院受理贵阳工投担保有限公司与刘宇、贵阳美威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贵阳花溪美威行汽车销售服务中心、贵州顺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亮、韩旭、韩珂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旭:本院受理贵阳工投担保有限公司与刘宇、贵阳美威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贵阳花溪美威行汽车销售服务中心、贵州顺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亮、韩旭、韩珂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美威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贵阳工投担保有限公司与刘宇、贵阳美威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贵阳花溪美威行汽车销售服务中心、贵州顺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亮、韩旭、韩珂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玉屏鑫达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宏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622民初3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玉屏鑫达贸易有限公司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宏货款人民币52749.40元;二、驳回原告王宏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铜仁市华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杨华:本院受理原告田斌诉被告罗勇与你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你等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曾振洋:本院受理原告徐洋洋与被告曾振洋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11民初3377号民事裁定书、(2017)黔0111民初33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龚国江:本院受理原告刘江贵与被告龚国江建筑设备租赁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11民初36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修文分公司、任廷江:本院受理原告云桂明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康强、杨成玉、卢正木、唐逸民、季敏莉、罗安娜、徐金芬、贵州青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州强民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河支行诉被告胡康强、杨成玉、卢正木、唐逸民、季敏莉、罗安娜、徐金芬、贵州青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州强民工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耀辉:本院受理原告邓勇与被告王耀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吿送达本院(2017)黔0111民初36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佳安琴:本院受理的原告田洪忠诉你方、安顺市西秀区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403民初10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入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颜芳寅:本院受理张光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孟天玫: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志春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403民初10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镇宁自治县大季节粮油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2017)黔0402民初3244号,原告诉请法院判决:一、请求判令被告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退还原告镇宁自治县大季节粮油开发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整,并支付违约金(以40万元本金为基数,毎月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保证金退还之日止)。二、请求判令被告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在上述第一项付款责任中不能支付的范围承担补充付款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7)黔0402民初3244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牛来香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2017)黔0402民初3245号,原告诉请法院判决:一、请求判令被告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退还原告贵州牛来香实业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整,并支付违约金(以100万元本金为基数,每月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保证金退还之日止)。二、请求判令被告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在上述第一项付款责任中不能支付的范围承担补充付款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7)黔0402民初3245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许定富:本院已受理原告武汉超鹏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贵溪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北琴海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一分公司、李林、第三人贵州城市职业学院、第三人吴金财、许定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杨承贵、毛兴燕:本院受理原告张琴诉与被告杨承贵、毛兴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2702民初1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谢玉进: 本院受理原告刘军、刘邦江、代功平、越勇、周晓峰、罗明华、王贵君、王庆鑫、徐立海、张贵川诉你租赁合同纠纷四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2730民初295、296、297、2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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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安利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遗失启事: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注册号:91520624MA6DPEGF9C)正本、及公章,特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思南凤鸣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注册号91520624MA6DPEGF9C,现决定注销,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
思南凤鸣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注销公告:思南县双强生态鱼养殖场,注册号522225000137393,现决定注销,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
思南县双强生态鱼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