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举措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破解移送、处置难题

  本报讯(记者汤瑜) 截至目前,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第一批151件涉案财物已经移交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处置。也就是说,实物上缴国库平台机制的搭建彻底打通了涉案财物出口。

  涉案财物管理关系到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近1年来,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多次与市检法及财政部门会商,研究涉案财物管理瓶颈问题的解决办法,于20172月在北京市通州区试点推出“实物静止,手续流转”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新模式,并起草了《北京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规定审议通过后,于今年922日正式实施。

  记者获悉,《北京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办法》共六章六十九条,旨在实现对公、检、法涉案财物的集中统一管理,依据法律、司法解释和“两办”意见的精神制定,既坚持涉案财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又着眼解决当前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公、检、法、财政部门的职责分工,规定公安机关先行处置,无主物的处理、拍卖、变卖、协助执行的具体操作方式,明确了法律规范中公安机关实际操作的问题。

  同时,北京市公安局相继出台了《北京市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了相关改革配套文件,这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实现了涉案财物从扣押查封的入口到实物上缴财政的出口全程闭环流转,对北京市深化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改革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搭建罚没财物上缴国库平台

  “网店能买到的基本都有,网店上买不到的这里也有。”这不是指电商购物网站,而是刑事诉讼案件中的涉案财物。除了汽车、房产、手机、电脑之外,危化品、毒品甚至动物活体也不鲜见。北京警方相关负责人指出,涉案财物应予类别化、专业化的精细管理,原有的办案部门自行保管涉案财物方式很难实现。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创新搭建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平台,解决“移交难、处置难”问题。一是建立统分结合的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设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对于同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涉案财物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同时,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做好数据汇聚和上传,推动实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间跨部门信息共享;二是搭建罚没财物实物上缴国库平台。外地各省市虽然在涉案财物管理硬件建设走在前列,但在解决涉案财物出口问题,尤其是涉案财物实物上缴国库这一问题上,仍然缺乏有效方法,集中管理后大量涉案财物依然积压在库房内,不得不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扩大库房面积。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为从根本上解决涉案财物出口不畅问题,通过市委政法委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建立实物上缴国库机制,制定了刑事诉讼罚没财物实物上缴国库流程。截至目前,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第一批151件涉案财物已经在4月底移交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处置。

  

创设“手续流转”虚拟移送体制

  为解决涉案财物随案移送但因条件有限难以接收的问题,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在搭建“管理+处置”平台时,创设了“实物静止,手续流转”虚拟移送体制,即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设置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对同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涉案财物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检法机关在接收到涉案财物法律手续后,即视为接收到涉案财物,此举既不违背现行立法精神,又有利于明晰各机关责任,节省了司法资源,减少因涉案财物部门间移送保管过程中几易其手而可能导致的磨损风险,在根本上破解移送难题。

  为配合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设立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对公检法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统一保管的改革要求,结合智能化警务要求,市公安局法制总队经充分调研,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标准》,该标准以切实提升涉案财物管理的科技智能化水平为核心,明确了中心建设的功能分区、装备配置、技术保障及完成时限等,将安防报警、物联网技术应用引入中心建设规划之中,力争实现对涉案财物智能化、自动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