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邵武市法学会当好法律服务“五员”

本报讯(闽研)福建省邵武市法学会主动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建立“民生110”“法律服务区”、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一社区一法律诊所”“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等措施,充分发挥法学会“第三方”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实践和法律服务活动,法律服务到村到社区,为群众无偿提供各项便捷、高效法律服务,助力金砖会晤和十九大维稳,工作成效显著,为平安邵武、法治邵武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积极充当矛盾纠纷调解员

从专业能力上,法学会派出的律师能够对案情做出详细分析综合判断,摆事实讲法律分析孰对孰错,又能结合平时办案经验、调解技巧,把握双方争议焦点,洞察各方心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之以法”,不偏不倚达到化解矛盾最佳效果;从利益关系来看,律师自身保持中立,较之于其他人更能有效说服双方,因此,村(居)法律顾问能够很好充当优秀的矛盾纠纷调解员。

拿口镇今年上半年镇区防洪堤项目开始征收相关建设用地,沿线一居、二居村民因土地归属、补偿金额等问题发生多起纠纷,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村法律顾问陈律师及时介入,一方面给村民群众提供中肯的法律建议,一方面将建设防洪堤的重大意义说深说透,促使村民放下争议,积极配合镇相关部门完成建设用地征收工作。半年来,律师共参与调解一居村民防洪堤建设用地补偿款归属纠纷、山下村民与高速建设单位道路事故医疗费纠纷等矛盾纠纷13起,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充当法律普及宣讲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于201710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民法总则》,让人民群众学好、用好这部法律,邵武市法学会和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学习宣传。目前,全市19个乡镇、街道全部举办了《民法总则》培训班,1200多名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接受培训。培训班对《民法总则》的出台背景,主要修订内容和亮点进行解读,为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深刻理解《民法总则》,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民法总则》顺利施行创造有利的条件。

充当决策参谋员和咨询员

基层村居干部由于专业法律知识欠缺,在村居重大项目决策,签订合同、协议文书时,可能出现法律漏洞,不利于自身合法利益的实现、维护。村居法律顾问出现后,基层群众、村(居)委会在签订这些文书时,可以申请顾问律师全程参与,依据他们给出的专业法律意见,规范文书内容,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邵武市法学会派律师每天在邵武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值班,每周一、三、五在“民生110”“法律服务区” 值班,每月15日在市信访局参加市主要领导接访和在法院参加法院领导接访,并不定期地到乡镇、街道,村居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

充当法律援助执行员

部分基层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家庭经济贫困的群众在寻求司法救济时存在经济上的顾虑,导致问题难以解决。有些群众不知道有“法律援助”,不知道申请法援的条件及途径,律师接访后,发现群众咨询问题的解决确需聘请律师而且本人又符合法援条件,就会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方便其享受诸如代书文书、代理诉讼等进一步的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邵武市法学会突出法律服务,借助“民生110”“法律服务区”“12348法律服务热线”、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平台,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建议、矛盾纠纷化解,为该市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