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工作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进行全程、动态、即时的跟踪、监督、管理,形成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使案件管理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把好案件进出口关,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分别建立自侦类、审查批捕类、审查起诉类、民行类、控告申诉类、监所检察类等基本台账,对移送的每一个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后转交办案部门。每办结一件案件,根据案件的类型填写相应的案件信息表,对移送材料是否规范、齐备、办理结果以及流程预警情况进行如实的填写,对于不符合送案标准的,通知办案部门补正后予以受理,并对相关材料进行统一归档备案。

  实体与程序并重,实时流程监控管理。按照“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管理理念,对案件管理坚持实体审查与程序监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纠偏纠错的防控机制,努力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正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统一软件案件管理平台,对办案环节进行跟踪监控,监督办案环节是否被跳跃、强制措施及案件办理期限是否超期、法律文书是否齐备、规范。并实时进行办案预警提示、超期办案警示,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下发流程监控通知书,提示办案部门及时查明情况予以纠正,且将核查情况书面回复案件管理办公室,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为提升案件质量奠定了基础。

  网上与网下监督相结合,坚持案件管理精细化。坚持对业务部门审结案件情况进行每月公示,每季度通报制度,全面打造“无缝监督”的流程管理。一是动态监督和重点监管相结合。制作了5个主要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图,对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归档全程动态监督,加强对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撤案、撤诉等情况的重点监督,通过对办案期限的提醒和警示,督促业务部门科学安排办案进度,杜绝了超期羁押和超期办案现象。二是实行网上监督。案件管理中心结合统一软件系统进行网上同步监督,及时了解各类案件在不同诉讼环节的办理情况,准确掌握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自案件管理中心推出流程监控机制以来,流程监控工作得到了极大加强,为案件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开了突破口,有力提升了案管部门自身的价值和作用。同时,由于案件管理办公室流程监控有利,措施到位,至今未发生超期羁押、超时办案的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