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7年10月26日

张纯琼、陈明贵:本院受理原告吴误与被告张纯琼、陈明贵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4民初10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风险提示书、诚信提示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1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庭2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佳安琴、樊凤黔: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坝鼎立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403民初9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佳安惠: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坝鼎立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403民初9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佳安琴、樊凤黔: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坝鼎立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403民初9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佳安惠: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坝鼎立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403民初9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侓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胡四妹原告陈登勇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33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元通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杰诉被告你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3040号民事裁定书、 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瑞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维学诉被告你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熊明友:本院受理了你、遵义黔北黑猪养殖有限公司与贵州天信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査封了你名下的位于遵义市播州区龙坑镇遵南大道马家湾驾校旁边124号商业房屋(产权证号200904204,面积86.22)、遵义市播州区龙坑镇马家湾建鑫花园A116号商业房屋(产权证号201204251,面积657.57),查封期限为叁年,查封期间为201745日至202044日,现两套房屋已完成评估,价值分别为1552735.98元和4530657.30元,因你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意见回复本院,逾期不回复,本院将依法拍卖该房产。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恒益劲科技有限公司、杨桄辉、陈德玉: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天信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恒益劲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杨桄辉、孙曼、陈德玉、吴金国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16)黔01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贵州恒益劲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天信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5205200元及利息(以5205200元为本金,并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从201672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二、被告贵州恒益劲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天信担保有限公司违约金50万元;三、原告贵州天信担保有限公司对质权登记编号:(黔)股质登记设字[2015]116号所登记股权享有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受偿范围限于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之债务;四、被告杨桄辉、吴金国、陈德玉、孙曼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贵州天信担保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736.40元,由被告贵州恒益劲科技有限公司、杨桄辉、吴金国、陈德玉、孙曼承担。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吉昌、黄军、贵阳市云岩区延中法律服务所:本院受理上诉人刘吉昌与被上诉人黄军、贵阳市云岩区延中法律服务所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01民终241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2016)0102民初 2944号民事判决;二、黄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刘吉昌2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存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从 2012617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三、驳回刘吉昌其余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087元,由黄军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174由黄军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康鑫源贸易有限公司、贵阳白云和谐养殖有限公司、贵州黔一投资有限公司、蒙红星、秦艳、赵红兵、朱力、付刚、林丽琼: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诉被告贵州康鑫源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德瑞金融票据服务有限公司、贵阳白云和谐养殖有限公司、贵州黔一投资有限公司、蒙红星、王云、秦艳、赵红兵、朱力、付刚、林丽琼金融借款纠纷一案,该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由你送达(2016)01民初12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被告贵州康鑫源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偿还借款本金9800000元及利罚息1484566.55元(暂算至2017410日,之后的利罚息按双方借款展期协议的约定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被告贵州康鑫源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170000元;三、贵阳白云和谐养殖有限公司、贵州黔一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德瑞金融票据服务有限公司、王云、蒙红星对本判决确定的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赵红兵、朱力、付刚、林丽琼对本判决确定的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81590元,由被告贵州康鑫源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德瑞金融票据服务有限公司、贵阳白云和谐养殖有限公司、贵州黔一投资有限公司、王云、蒙红星共同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汪在进:本院已受理原告汪文育诉被告汪在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胡向巾:本院受理原告谢先凯与被告胡向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3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乙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苏宜蒙:本院已受理原告韦勇与被告贵州乙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苏宜蒙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法院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潘阳春、周国书: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松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潘阳春、周国书及第三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溪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2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吴旭东:本院已受理原告谢乃霞诉被告吴旭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燕、陆钟俊:本院受理贵阳花溪捷信车行诉被告李燕、陆钟俊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石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严明发:本院已受理原告周岳兵诉被告严明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刘玉兵、贵州良发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红伟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3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云南伟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兴业彩钢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2730民初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卢啟年申请宣告卢启祥死亡一案,经本院作出(2016)黔2730民特24号民事判决书宣告卢启祥死亡,特此发出公告,公告期60天。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何明春:本院受理原告刘海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巳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2730民初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周世义:原告刘路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业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0102民初15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陈元霸:本院受理原告平塘县信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与被告陈元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2727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孟柔、谭文芬:本院受理原告平塘县信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与被告孟柔、 谭文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2727民初4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邹文江、邹启学、何花:本院受理原告平塘县信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与被告邹文江、邹启学、何花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2727民初6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林自彪: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文加贤与被告武汉超鹏劳务有限公司、林自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622民初2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武汉超鹏劳务有限公司退还原告文加贤保证金2000元;二、被告武汉超鹏劳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文加贤损失270000元;三、驳回原告文加贤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罗燕:本院受理原告龙君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你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0622民初4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罗燕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龙君凤借款人民币60000 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如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则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杨秀琼:本院受理原告陈廷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审判组织通知、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提示书、作风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117日下午15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彭术忠:本院受理原告付忠贵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审判组织通知、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 督卡、诚信提示书、作风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117日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邓汉族:本院受理原告郭太进诉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分别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乐平)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陈静:院受理原告福泉市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与被告贵阳三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余国涛、陈静、杨宏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2702民初9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吴雪琴: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和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力、吴雪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已判决结案;原告贵州和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2730民初732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罗延飞、陈友:本院已受理原告对杨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追偿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0111民初3196号],现依法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3日上午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遗失启事:不慎遗失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特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思南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注册号91520624MA6EF0XD9K,现决定注销,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  

                贵州省思南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                 

遗失启事:不慎遗失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特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思南县广汇农业种植基地,注册号91520624MA6EF09L1G,现决定注销,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  

                    贵州省思南县广汇农业种植基地                 

遗失启事:不慎遗失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特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思南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号91520624MA6EF4X383,现决定注销,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  

                  贵州省思南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遗失启事:不慎遗失营业

公告

2017年10月26日

张纯琼、陈明贵:本院受理原告吴误与被告张纯琼、陈明贵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4民初10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风险提示书、诚信提示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1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庭2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佳安琴、樊凤黔: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坝鼎立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403民初9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佳安惠: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坝鼎立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403民初9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佳安琴、樊凤黔: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坝鼎立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403民初9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佳安惠: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坝鼎立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403民初9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侓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胡四妹原告陈登勇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33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元通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杰诉被告你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3040号民事裁定书、 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瑞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维学诉被告你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熊明友:本院受理了你、遵义黔北黑猪养殖有限公司与贵州天信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査封了你名下的位于遵义市播州区龙坑镇遵南大道马家湾驾校旁边124号商业房屋(产权证号200904204,面积86.22)、遵义市播州区龙坑镇马家湾建鑫花园A116号商业房屋(产权证号201204251,面积657.57),查封期限为叁年,查封期间为201745日至202044日,现两套房屋已完成评估,价值分别为1552735.98元和4530657.30元,因你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意见回复本院,逾期不回复,本院将依法拍卖该房产。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恒益劲科技有限公司、杨桄辉、陈德玉: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天信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恒益劲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杨桄辉、孙曼、陈德玉、吴金国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16)黔01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贵州恒益劲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天信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5205200元及利息(以5205200元为本金,并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从201672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二、被告贵州恒益劲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天信担保有限公司违约金50万元;三、原告贵州天信担保有限公司对质权登记编号:(黔)股质登记设字[2015]116号所登记股权享有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受偿范围限于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之债务;四、被告杨桄辉、吴金国、陈德玉、孙曼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贵州天信担保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736.40元,由被告贵州恒益劲科技有限公司、杨桄辉、吴金国、陈德玉、孙曼承担。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吉昌、黄军、贵阳市云岩区延中法律服务所:本院受理上诉人刘吉昌与被上诉人黄军、贵阳市云岩区延中法律服务所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01民终241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2016)0102民初 2944号民事判决;二、黄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刘吉昌2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存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从 2012617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三、驳回刘吉昌其余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087元,由黄军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174由黄军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康鑫源贸易有限公司、贵阳白云和谐养殖有限公司、贵州黔一投资有限公司、蒙红星、秦艳、赵红兵、朱力、付刚、林丽琼: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诉被告贵州康鑫源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德瑞金融票据服务有限公司、贵阳白云和谐养殖有限公司、贵州黔一投资有限公司、蒙红星、王云、秦艳、赵红兵、朱力、付刚、林丽琼金融借款纠纷一案,该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由你送达(2016)01民初12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被告贵州康鑫源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偿还借款本金9800000元及利罚息1484566.55元(暂算至2017410日,之后的利罚息按双方借款展期协议的约定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被告贵州康鑫源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170000元;三、贵阳白云和谐养殖有限公司、贵州黔一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德瑞金融票据服务有限公司、王云、蒙红星对本判决确定的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赵红兵、朱力、付刚、林丽琼对本判决确定的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81590元,由被告贵州康鑫源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德瑞金融票据服务有限公司、贵阳白云和谐养殖有限公司、贵州黔一投资有限公司、王云、蒙红星共同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汪在进:本院已受理原告汪文育诉被告汪在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胡向巾:本院受理原告谢先凯与被告胡向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3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乙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苏宜蒙:本院已受理原告韦勇与被告贵州乙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苏宜蒙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法院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潘阳春、周国书: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松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潘阳春、周国书及第三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溪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2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吴旭东:本院已受理原告谢乃霞诉被告吴旭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燕、陆钟俊:本院受理贵阳花溪捷信车行诉被告李燕、陆钟俊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石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严明发:本院已受理原告周岳兵诉被告严明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刘玉兵、贵州良发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红伟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3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云南伟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兴业彩钢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2730民初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卢啟年申请宣告卢启祥死亡一案,经本院作出(2016)黔2730民特24号民事判决书宣告卢启祥死亡,特此发出公告,公告期60天。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何明春:本院受理原告刘海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巳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2730民初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周世义:原告刘路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业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0102民初15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陈元霸:本院受理原告平塘县信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与被告陈元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2727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孟柔、谭文芬:本院受理原告平塘县信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与被告孟柔、 谭文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2727民初4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邹文江、邹启学、何花:本院受理原告平塘县信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与被告邹文江、邹启学、何花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2727民初6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林自彪: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文加贤与被告武汉超鹏劳务有限公司、林自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622民初2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武汉超鹏劳务有限公司退还原告文加贤保证金2000元;二、被告武汉超鹏劳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文加贤损失270000元;三、驳回原告文加贤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罗燕:本院受理原告龙君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你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0622民初4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罗燕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龙君凤借款人民币60000 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如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则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杨秀琼:本院受理原告陈廷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审判组织通知、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提示书、作风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117日下午15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彭术忠:本院受理原告付忠贵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审判组织通知、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 督卡、诚信提示书、作风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117日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邓汉族:本院受理原告郭太进诉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分别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乐平)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陈静:院受理原告福泉市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与被告贵阳三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余国涛、陈静、杨宏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2702民初9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吴雪琴: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和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力、吴雪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已判决结案;原告贵州和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2730民初732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罗延飞、陈友:本院已受理原告对杨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追偿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0111民初3196号],现依法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3日上午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遗失启事:不慎遗失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特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思南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注册号91520624MA6EF0XD9K,现决定注销,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  

                贵州省思南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                 

遗失启事:不慎遗失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特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思南县广汇农业种植基地,注册号91520624MA6EF09L1G,现决定注销,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  

                    贵州省思南县广汇农业种植基地                 

遗失启事:不慎遗失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特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思南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号91520624MA6EF4X383,现决定注销,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  

                  贵州省思南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遗失启事:不慎遗失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522225065774699特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思南县广汇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注册号93520624MA6EFLLG4E,现决定注销,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  

                 贵州省思南县广汇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遗失启事:不慎遗失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5222255771274X特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贵州省思南县天宝石材有限公司,注册号9152062457712741XX,现决定注销,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  

                    贵州省思南县天宝石材有限公司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522225065774699特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思南县广汇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注册号93520624MA6EFLLG4E,现决定注销,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  

                 贵州省思南县广汇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遗失启事:不慎遗失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5222255771274X特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贵州省思南县天宝石材有限公司,注册号9152062457712741XX,现决定注销,请债权债务人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  

                    贵州省思南县天宝石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