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乡安居惠民工程惠及千万人

  本报讯(记者王萍 □范雪慧 马伊宁)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大力实施安居惠民工程,累计建成农村安居工程150万套,近600万农牧民群众喜迁新居;累计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92.97万套,230余万棚户区居民喜迁新居;累计建设(筹集)公租房82.05万套,解决了200余万城镇中低收入、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共计300多万套安居房,让1000余万人口告别了危旧土坯房和棚户区,搬进宽敞明亮的新居。

  实施农村安居工程,不仅让农村群众住上了安全适用的房屋,同时通过推行“投工投劳、互帮互助、社会扶持、企业帮扶”等更加灵活的建房方式和政策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少掏钱、不掏钱”入住新居;通过以建代培、以建促训、培训+转移等手段,切实提高了农民建房技能,引导实现其就地就近就业、致富增收。

  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既拉动了内需,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也带动了金融业、保险业、制造业、旅游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还带动了家具、家电、装修、电子通讯、建材等行业的发展。同时,2017年,各地共回购商品房2.59万套,居民选购商品房0.8万套用于棚改项目安置房房源,进一步消化商品房库存,助力房地产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