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六地法院实现跨区域执行办案“同城效应”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张晓敏 吴玉萍) 为全面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签署了《三省(市)六地法院司法协作协议》,共同建立司法协作机制。

  据悉,六地法院地缘相邻、风土人情相近,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的法律纠纷,部分案件当事人或案件事实与毗邻法院管辖范围发生交集。如何依法稳妥地解决这些法律纠纷,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成为当前京津冀地区法院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为了更好地审理好、执行好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各类案件,六地法院建立了以执行工作为突破口的常态化协作联动机制,组织了服务京津冀一体化法治论坛,开展了京津冀法院跨区域联合执行活动,真正实现了跨区域执行办案“同城效应”。

  据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翟红院长介绍,《协议》分4个部分,共15条。第一部分明确了协议的总体目标和适用范围;第二部分是有关组织机构和运作模式;第三部分重点阐明构建八项协作机制;第四部分附则指出了协议生效的时间、方式。《协议》着眼于共同打造跨区域司法协作“共同体”,在以往机制及做法的基础上,进行深化拓展,形成了一套涉及委托合作、会商通报、执行联动、协同调研、信息共享、多元化解、干警交流、合作宣传等八个方面的定期协作机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

  自20159月起,蓟州区人民法院分别与毗邻兄弟法院签署了执行联动协议和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实施细则,共同启动了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去年,蓟州区人民法院协助北京平谷法院执行的一起涉民生案件,入选了“2016年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并名列榜首。今年68日,蓟州区人民法院与平谷、兴隆、遵化三家法院开展了“联合出击——京津冀跨区域联合执行专项行动”,成功执结了一批积案和难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蓟州法院共执结、协助执结跨区域案件300余件,涉案标的达1500余万元,异地法律文书送达400余件,异地财产查控委托200余项,查控财产标的总额达1200余万元,实现了跨区域执行办案的“同城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