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法院在三峡库区试水“全域立案”
辖区任意法院(庭)均可立案 免除奔波劳累惠及库区群众
本报讯(黄金华) 9月27日11时许,随着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017)渝0102民初1067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被远在70余公里外的云阳县居民秦某中成功签收,标志着重庆法院“全域立案”试点工作在三峡库区正式启动。
据了解,云阳县居民秦某中诉熊某全、重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受件法院为云阳县法院,管辖法院为万州区法院。2017年9月27日上午,原告秦某中到受件法院云阳县法院申请立案,云阳县法院按照全域立案的规定要求进行了信息录入,将材料扫描同步上传给管辖法院万州区法院。万州区法院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完成立案工作。云阳县法院将立案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当场打印送达给秦某中,该案顺利完成异地立案。为当事人避免了往返万州、云阳两地140余公里的路途奔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明耀介绍,重庆法院此次选择在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三峡库区启动“全域立案”试点工作,因其辖区内属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的区情使人民群众诉讼成本相对较高;且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法院数量、案件体量、人员数量比较适中,其先期在部分辖区法院成功开展了“异地申请立案”,不仅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为“全域立案”积累了一定经验。
据了解,重庆法院此次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三峡库区启动的民事案件“全域立案服务系统”试点工作,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试点辖区所有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均可异地提交诉讼相关材料,再也无须奔波劳累到管辖法院提交诉讼材料。试点工作明确规定对不会使用自助立案设备的当事人,收件法院可在窗口直接接受当事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并扫描上传,配合管辖法院对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并协助管辖法院出具登记立案文书,从而彻底解决当事人在一个窗口、一次性申请立案的各项工作,有效避免当事人多次反复来回奔波。
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此次启动的“全域立案”试点工作,将覆盖并惠及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三峡库区9个区县基层法院、42个派出法庭辖区内的人民群众。通过试点“全域立案服务系统”,将为推出一套工作流程顺畅、质量规范、疑难问题处置便捷的协作法院工作机制打下基础,使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全面升级。
据悉,重庆法院“全域立案服务系统”试点成功后,将不断接入远程视频开庭、远程文书送达、远程案款发放等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其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