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的供给侧“剧本”

  该书从法律、经济、社会和劳资双方力量博弈等角度,综合分析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问题,揭示劳动关系嬗变等,以期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全流程的“大剧本”法律产品。

 

  “一书在手,老子(劳资)无忧!”201710月,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律师段海宇将修订出版《人力资源全流程法律风险管理手册》一书。他说,这是一本全面、实用、难得的工具书,“后续将按照人力资源管理的全流程研发劳动法产品的‘剧本’”。

  段海宇说,尽管2006年开始关注“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问题,但该书用高度碎片化的时间历时一年半写成。为保证书的质量,段海宇系统学习研究了劳动法,逼迫自己掌握了大量新知识,“这不是一个轻松的过程”。

  段海宇说,该书20151月首次出版。这次再版,不但根据法律修订情况更新了相关规定及其配套法律解读、案例分析等,还对相关专题进一步做了阐述,增加了一些全新的问题。“一方面为对读者负责,另一方面劳动法服务市场供需发生了变化。苟日新,日日新。”

  

“劳动法”不仅仅是法务问题

  关注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问题多年,段海宇发现,它是综合管理思维的产物,又以用工法律风险为主要依托。在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员工入职、在职、离职全流程和六大人力资源管理模块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段海宇认为,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在用工法律风险测评基础上,形成的“三位一体”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它包括从经济角度描述和分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解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问题、以法律方法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

  段海宇说,虽然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最终以劳动纠纷形式表现出来,但它不单是企业劳动法律意识和技能欠缺导致的,也不是仅依靠劳动法律思维和技能就可以完全预防和处理的。“劳动法问题不仅仅是法务问题,还是企务、政务问题,甚至是党务问题。”

  “劳动法属于社会法,讲究实质公平。在适用法律时,司法机构往往不仅要考虑形式公平,还要综合考虑劳资双方的力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因此,在预防和处理劳资问题时,不仅要看法律规定,还要考虑社会、经济和政治因素。

  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我国人口变动与劳动力供求状况已发生很大变化,企业用工模式也随之日益多元化。在劳动关系用工模式之外,许多企业存在多种非劳动关系的用工。

  比如:全日制用工,有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非全日制用工,有劳务派遣、劳务外包、退休返聘、勤工助学、员工租赁、代理用工等。除此之外,同一种用工模式下还出现了交叉用工、挂靠用工等。

  这些用工模式的出现导致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关系日趋复杂,企业面临的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类型、数量急剧增加。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不是专业劳动法律师,不可能系统掌握劳动法理论和技能。这就会增加企业的人资管理法律成本。

  因此,现代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必须调整思路:一是转移工作重心,重视“事前防范”;二是必须在风险测评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重点突破兼顾其他不均衡,像中医讲得“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因人施策,因病施策”。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一要提高证据意识,根据风险点,让员工将应当填写的协议、表格、通知认真填写好并让签名,二要提高程序意识,法律规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程序必须一步一步走完,不走形式;三要尊重法律,务必认识到“法律不是可以任意打扮的小姑娘”。遇到法律问题,多看法条、多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可以为企业创造价值

  “劳动法律师可以为企业节省成本。”段海宇关注人力资源全流程法律风险管理问题多年发现,劳动法律师可以为企业做很多事情:不仅能打劳动官司,还可以提供劳动纠纷预防;可以全流程、全方面介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中的法律风险管理问题;可以在企业文化宣导、用工模式设计、组织架构设计、业务流程优化和企业之间的集团架构设计、企业并购等方面发挥其优势;可以为企业在调岗调薪、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提高用工自主权,降低企业薪酬、社保、离职等用工成本。

  除此之外,劳动法律师还可以引入经济学中的成本效益分析理论,帮助企业通过对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进行综合权衡,作出合理性判断,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使其以此为依据确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投入,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人力资源成本,提高人力资本利用率。

  同时,劳动法律师通过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义务责任模型分析,对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进行比较准确的定性加量化分析及过往案例大数据分析,可以核算出企业的人力资源法律风险成本,为企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以法律的方法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多价值。

  “劳动法律师还可以为企业创造价值。”段海宇认为,劳动法律师可以利用自己熟练掌握的法律知识,为企业设计股权架构和员工股权激励,以此帮助企业开发人力资本,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律师应当做好服务

  “律师必须具备服务意识。套用一句网络流行语,人力资源法律风险也应当‘从人力资源管理中来,到人力资源管理中去,一切依靠人力资源管理,一切为了人力资源管理’。”段海宇说,法律服务也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客户为中心,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段海宇说,他代理案件,通常与客户签订代理合同后,会陆续向对方提交四份报告:一是法律服务方案,二是开庭之前的案件进度报告,三是开庭之日的庭审小结报告,四是判决下来的结案报告。

  “满足客户知情权,让客户明白、安心消费。”这样才能真正为客户解决问题,让客户得到良好法律服务体验,甚至超过预期体验。客户良好的体验,不但可以提高劳动法律师服务质量,而且可以让企业因管理改善留住更多优秀人才。

  段海宇希望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法务、劳动法律师都能成为该书的读者。他认为,与市场上同类书籍相比,该书最大优势在于综合分析和流程化作业。前者让法律和企业管理融合,实效性强;后者让读者易读懂,更具操作性。

  段海宇说,该书每个专题下的SWOT分析和第二章劳动关系嬗变的分析最为精彩。前者体现了该书从法律、经济、社会和双方力量博弈等角度综合分析的思维,后者体现了劳动关系应当紧随科技、经济变动而变动,还根据科斯理论揭示了劳动关系的变动模式、规律,但“这部分内容一般读者可能比较难理解。它适合与同行和劳动法研习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