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1-7月新疆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31件811人
本报讯(记者王萍 □范雪慧 田佳琦)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1-7月新疆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31件811人;查办大案315件、要案91人,侦查终结562件575人,法院有罪判决41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180.42万元。
发布会上,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玉海介绍,今年,新疆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特别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和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大要案;依法查办了一批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引发经济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不稳定风险,影响自治区稳定和发展大局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月,全疆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20万元以上大案277件,占所立贪贿案件总件数的51.5%,同比上升33.2%,其中百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86件,同比上升48.3%;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2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79人(含地厅级1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1.8%,同比上升93%。
此外,新疆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严肃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等专项工作,坚决惩治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贪”“小官巨贪”。1-7月,全疆检察机关侦防部门共受理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331件35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6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5件;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案件171件;10万元至50万元案件98件;50万元以上案件42件。从案件发生的领域看,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社会管理及执法司法领域187件201人,占总件数的56.5%;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涉农领域94件103人,占总件数的28.4%。立案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4件126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7件9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7件29人,涉案金额6585万余元。
发布会上,自治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李世响就全疆检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全疆检察机关强化协作配合,探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模式,建立了扶贫领域基础数据联通机制。其中,伊犁州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建立了涉农惠民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监督大数据平台,实现对民生惠民资金“可知、可控、可防、可查”四位一体的同步监督,实现了扶贫领域的“事后预防”向“事前监督”的转变;昌吉州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充分发挥在64个乡镇预防职务犯罪检察联系室的作用,查办套取“安居富民”补贴资金案件45件52人,占总立案人数的55%。另外,新疆检察机关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新疆分公司密切合作,在全疆开展“预防邮路”专项活动,并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形成了社会大预防格局,使预防宣传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