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苏两省公安交警系统素质强警交流合作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贺宏飞 □扎西黄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对口援青和素质强警交流合作的部署要求和“7·13”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青海、江苏两省公安交警部门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日前,青海、江苏两省公安交警系统素质强警交流合作会议在西宁召开。

  会上,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朱传彪、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陶学斌分别就两省省情、公安交管工作及前期开展的警务协作等作了简要介绍。会议就两省公安交警部门在教育训练、干部互派锻炼、警务实战送教上门、专项业务培训及交警队标准化建设装备援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并签署了《江苏、青海公安交警部门素质强警交流合作框架协议》。

  会上,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朱运军指出,公安机关对口援青和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受益最大的是青海公安交警部门,江苏总队与青海总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两省公安交警搭建了非常重要的平台,要把这个机缘和平台利用好、发展好,以此次交流合作和框架协议的签约为契机,加强两省公安交警多方面交流、深化全方位合作、推动互补性发展,使两省公安交警的交流和合作不断推进,不断深化。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元春代表厅政治部讲话,要求青海公安交警提高思想认识,找准角色定位,提升公安交通管理交流合作领域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强化人才培养,建立完善沟通协商机制,抓好落实落地;建立交流合作的沟通协调机制、项目管理机制和宣传推动机制。

  朱传彪介绍了江苏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先进理念和工作经验,表示下一步将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和实战的需要,以“围绕中心、服务实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整合和发挥江苏、青海两省公安交警资源优势,不断深化交警队伍人才教育训练,全方位、深层次强化队伍建设交流合作,建立完善两省公安交警部门素质强警交流合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青海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整体水平。